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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能否在南海爭端中盤活兩岸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7-01-31 00:07:02  


 
  第二,繼續推進兩岸既有的功能性合作。在馬英九主政期間,兩岸在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海洋事務層面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常態化溝通與合作機制,如兩岸在台灣海峽已經開展了多次海事搜救與執法合作。蔡當局若能延續馬當局的南海政策,兩岸就可以擴大在一些非傳統安全領域探討兩岸海洋事務合作的可能性。例如,海洋生態保護,海上公共服務,海上氣象資源共享,海水淡化,海洋旅遊,海上搜救,海洋文化交流等均可成為兩岸合作的選項。⑰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兩岸應共同開發油氣資源。在南海週邊國家加緊開發的背景下,兩岸選擇南海某些區塊共同勘探和開發油氣資源,並不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為了降低兩岸合作的敏感性,兩岸不妨藉助民間管道,各自委託有代表性的民間組織、機構或經濟實體,共同探討有效合作的運作模式。為此,兩岸可將南海問題列入協商議程,考慮成立專門的協調機構,藉鑒《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對南海資源共同開發進行初步的規劃。⑱對於繼續共同推動上述功能性、經濟性和事務性領域的合作事宜,學界可先行進行議題設計,並安排好優先順序。兩岸可在上述合作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合作領域,通過成立海峽兩岸南海事務協調委員會,實現聯合打擊走私、海盜,進行人道主義救援等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全面合作。

  第三,針對仲裁結果而開展的兩岸合作。其一,仲裁結果不利於漁業資源的養護,南海仲裁的裁決可能促使各國增加前往爭議海域捕魚的船隻數量,藉以重申其海域主張,如此反而可能會造成更多漁業糾紛,甚至出現資源利用衝突的危機。假設各國擴大捕魚的能力,則恐會有造成漁業資源枯竭之虞。在此情形下,兩岸優先創造一個管理南海漁業資源或保護海洋環境的合作機制,應為審慎思考的發展方向。⑲其二,過去台灣漁民不敢去南沙捕魚,若兩岸聯合捕魚,對方當事國就不敢輕易對台灣的漁民進行驅趕,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兩岸漁民的權益。建議兩岸就共同履行執法護漁事宜展開前期探討。其三,依照台灣當局的宣示,太平島週邊12海浬是其領海,200海浬以內是其專屬經濟區。鑒於台灣方面的宣示,越南和菲律賓很少進入太平島週邊200海浬從事經濟開發。但依照這次仲裁結果,台灣當局只擁有12海浬的領海,而不再擁有200海浬的專屬經濟區。倘若越南和菲律賓依照仲裁結果而進入台灣方面所宣示的200海浬以內的海域來從事捕魚、油氣開發等經濟活動,必與台灣方面發生緊張關係。屆時台灣方面要不要守衛這200海浬範圍內的海洋權益?若放棄,則是“法理台獨”;若要守衛,恐怕台灣方面自身缺乏足夠的力量或能力。為此,建議兩岸實施合作,在太平島週圍200海浬範圍內共同巡遊,越南和菲律賓就不敢輕舉妄動。當然,這項建議實施起來有一定難度,因為在目前兩岸缺乏軍事互信的情況下,台灣方面可能會對大陸船隻進入太平島200海浬的範圍來巡遊抱有顧慮。

  餘論

  目前兩岸南海政策的衝突面大於合作面。在這種背景下,如何轉“危”為“機”,使兩岸的南海政策由衝突走向合作?蔡當局在不接受“九二共識”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在南海問題上做出與大陸相向而行的舉動,以此作為盤活兩岸關係的新起點?事實上,在520之前,大陸方面曾期待蔡當局通過其南海政策來彌補其在“九二共識”問題上的不足。

  倘若蔡當局在南海政策上做出積極調整,能延續馬當局時期的南海政策,雖然不能替代“九二共識”,⑳但無疑是善意的釋放,這必會為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注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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