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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語中評:劉小麗被剝議員資格可能性大

http://www.CRNTT.com   2016-11-18 00:10:41  


 
  其次,田飛龍認為,本次人大釋法第三條中也對正式的立法會議員言行作出規定。如果宣誓關過後,他們仍在議會內發表“港獨”言行,則屬於虛假宣誓或宣誓後違誓行為,根據人大釋法及香港法例規定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我認為人大釋法不只是把梁游這種在宣誓中挑釁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人清理出去,同時也延伸規管了其他‘獨派’議員違反誓言的行為。所以我們沒有必要讓所有人在宣誓這一關中被排除出去,我們可以以觀後效。”田飛龍說。

  田飛龍認為,長期以來,中央管治香港的權威失落與中央沒有善用基本法的法律權威也有關係。人大釋法是合法合理的行為,是對中央意志和權威的合法表達,讓香港社會認識到一國兩制的底線和基本法的原意。中央今後治港也應該多運用這種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

  田飛龍亦坦承,此時並不是23條立法的最好時機。他認為,在現時脆弱的民意基礎及香港社會對抗高漲的氣氛下,通過香港司法權去規管香港“港獨”分離行為,充分利用香港法治的力量比23條立法更合時宜,也是更好的一條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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