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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歷史:李鴻章之死

http://www.CRNTT.com   2014-06-28 10:38:01  


 
  最後一次出場
 
  1900年6月,外國聯軍攻陷了中國北方的海岸門戶大沽炮台,3天之後,京城門戶天津陷落,以保護使館為名登陸的聯軍向通州進發,而通州距大清國的都城北京僅20公里。21日,大清國宣布與各國進入戰爭狀態。然後朝廷的電報一封接一封地到達南方,要求各省封疆大臣率兵北上共同滅洋。而李鴻章深知國家憂患日深,軍力積弱日久,“若不量力而輕於一試,恐數千年文物之邦,從此已矣”。李鴻章給朝廷發去一封電報————大清國兩廣總督對朝廷“北上勤王”的聖旨的回答是:“此亂命也,粵不奉詔。”
 
  這也許是上一個世紀之交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話,它標誌著在封建帝國內具有近代政治意識的官員第一次在國家政治事務中顯示出鮮明的獨立性和抗爭性。大清國南方日益活躍的商品貿易和經濟活動,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官員們的思維方式和統治模式,這種影響雖可能如風蝕岩石般緩慢但卻是不可逆轉的。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閩浙總督許應、四川總督奎俊等在獲悉了李鴻章的電文後,確定了共同抗旨以求東南互保的原則。
 
  他們的道理很簡單:如果大清國的南方也發生了動亂,那麼亂了敵人的同時肯定也要亂了自己。雖然在以後很長時期內這些人無不被國人痛斥為一群“出賣民族利益的無恥之徒”,但在1900年的庚子巨禍中究竟是他們確保了大清國南方半壁江山的穩定。
 
  “以卵敵石,豈能幸免?”
 
  1900年8月15日,大清國都城淪陷,政府和朝廷逃亡。
 
  此一悲慘事件發生之前,朝廷的電報再一次一封接一封地到達南方,要求李鴻章北上與正在攻打這個國家的洋人議和。朝廷為此將李鴻章由兩廣總督重新調任為大清國封疆大臣中的最高職位: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而慈禧的最後一紙任命是:“著李鴻章為全權大臣。”———“每當滿清政府把這個巨大的帝國帶到毀滅的邊緣,他們惟一必須啟用的人就是李鴻章。”1900年7月17日,當77歲的李鴻章在廣州登船準備北上的時候,南海知縣裴景福問他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國家少受些損失,李鴻章感嘆道:“不能預料!惟有竭力磋磨,展緩年分,尚不知做得到否?吾尚有幾年?一日和尚一日鐘,鐘不鳴,和尚亦死矣!”李鴻章生命的最後一年,就是在這樣悲傷的心境中開始了他與洋人噩夢般的周旋。
 
  9月29日,李鴻章到達天津。他去了他曾經執政達20多年的直隸總督府,在滿目瘡痍的天津城中,總督府已是一片廢墟。10月11日,李鴻章到達北京。外國聯軍宣布除了“兩個小院落仍屬於清國政府管轄”之外,整個京城由各國軍隊分區占領。那兩個小院落一個是李鴻章居住的賢良寺,一個是參加與聯軍議和談判的慶親王的府邸。
 
  11月初,聯軍照會李鴻章和慶親王,提出議和談判的六項原則:懲辦禍首;禁止軍火輸入中國;索取賠款;使館駐扎衛兵;拆毀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間駐扎洋兵,保障大沽與北京之間的交通安全自由。這六項嚴重侮辱大清國國家主權的“原則”,令李鴻章說出了列強猶如“虎狼群”的話,他終於意識到自己根本無法結束大清國的厄運。
 
  逃亡至西安的慈禧在黃塵烈風中天天盼著李鴻章的“好”消息———“望電報如饑渴”,雖然大清國於1900年夏天發生的巨禍是由慈禧一手釀成,但李鴻章必須在聯軍的追究面前維護住慈禧的權力,他只有日複一日地“竭力磋磨”————“每當聚議時,一切辯駁均由李鴻章陳詞;所奏朝廷折電,概出李鴻章之手。”李鴻章病倒了,起因是在拜會英、德公使後回賢良寺的路上受了風寒。故作拖延以“漫天要價”的聯軍沉不氣了,占盡“中國財力兵力”的“議和大綱”終於出籠。
 
  湖廣總督張之洞聯合南方的封疆大臣,力主不能在“議和大綱”上“畫押”。李鴻章對“不明敵情”卻“局外論事”的張之洞十分惱火,他表示如果堅持不“畫押”,談判即刻便會破裂,結果只能是將大清國拖入無休止的戰亂————聯軍在京城屯兵數萬,有隨時擴大戰爭的能力;在這種內外皆危之際,高談闊論並不能扭轉危難。
 
  而因為“議和大綱”既沒有將慈禧列為禍首,又沒有讓她交出權力,於是朝廷給李鴻章回電:“敬念宗廟社稷,關係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901年1月15日,李鴻章和慶親王代表大清國在“議和大綱”上簽字。
 
  國人即刻指責道:“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李鴻章吐血了。知道自己已經時日不多,李鴻章想盡快地結束談判,而談判結束的直接標誌是聯軍撤出京城和皇室朝廷回京。可是,“議和大綱”簽字後,聯軍並沒有撤軍的跡象。各國的態度是:必須把賠款的數額定下來,必須親眼看到懲辦禍首。
 
  關於懲辦問題的談判耗盡了李鴻章最後的氣力,他無法接受皇親們在菜市口被洋人斬首,最終還是頂住了聯軍要求對皇親“正法”的壓力。
 
  接下來是賠款問題的談判,李鴻章已經沒有力氣與洋人爭來爭去了,他不願為大清國的幾兩銀子再低三下四了,他吐血已經吐到了“瀕危”的程度。只是,病中的李鴻章沒忘給張之洞傳話,說是電報每個字四角銀元實在太貴,要他不要再發“空論長電”,凡事可以摘要發出,以節省經費。賠款問題全部是由下級官員談的,結果是大清國賠款4億5千萬兩,分39年還清,年息4厘。列強們說,4億5千萬中國人,“人均一兩,以示侮辱”。朝廷的回電是:“應准照辦。”
 
  1901年9月7日,代表大清國與11國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的李鴻章,在簽字回來後再一次大口地吐血————“紫黑色,有大塊”,“痰咳不支,飲食不進”。醫生診斷為:胃血管破裂。
 
  李鴻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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