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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業改革要向社會資本開放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2 10:58:11 |
■ 漩渦 中鹽公司屢遭“炮轟” 自2009年以來,關於食鹽“暴利”的爭論始終沒有平息,食鹽管理體制的改革推進也極其艱難,而背後的中國鹽業總公司更是經常成為輿論所指責的對象:攫取暴利和阻撓食鹽管理體制改革。 來自中國鹽業總公司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中國鹽業總公司(原名中國鹽業公司)創立於1950年,現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國有大型企業。截至2011年底,中國鹽業總公司的總資產規模發展到436億元,鹽的產量1462萬噸,世界第二,食鹽供應和配送覆蓋國土面積37.85%。擁有全資、控股子公司47家,職工5.5萬餘人。 一直以來,對於中鹽以及各鹽業公司“暴利”的指責始終存在。據媒體報道,目前,市場上食用鹽的零售價普遍在2600元/噸,批發價為2200元/噸,大型食品廠可以從省鹽業公司以600至700元/噸的價格批發到食用鹽,而小型食品廠則必須在當地鹽業公司拿貨,拿貨價近1000元/噸。通過專營的食鹽,從車間到了市場終端,價格提高了近十倍。相比而言,在已經放開專營、市場化的兩碱工業鹽市場,每噸為500至600元。2009年,東方公益法律援助所訴北京鹽業壟斷暴利,法院對此案不予受理,後來不了了之。 與此同時,中鹽公司也屢次遭到“炮轟”,被指阻撓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早在2009年,國務院國資委企業監事會監事陳國衛就公開指責中鹽公司。他說,中國鹽業專營制度改革應該加速推進,要破解國企壟斷經營,但是中國鹽業總公司阻撓這場改革。陳國衛曾任國家經貿委運行局副局長,分管鹽業。 陳國衛稱,在眾多壟斷行業中,食鹽體制的改革並不複雜,也是最沒有風險、改革設計方案技術含量最低,但是改革的推進遇到了極大阻力。 孫晉則表示,鹽業公司控制著食鹽生產。生產企業的效益主要取決於食鹽計劃,這便等於是鹽業公司掌握著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命門”,具體體現在:在制定食鹽計劃中,鹽業公司向制鹽企業索要各種補貼、回扣;在食鹽計劃執行過程中,各地鹽業公司以運費補貼、倉儲補貼、回籠貨款獎勵、銷售獎勵等名目降低了被列為國家指令性價格的食鹽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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