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民進黨新決議文與“總統”參選人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25 09:17:24 |
倘蘇貞昌確是決意以“憲政共識”作為與中共進行“民共對話”的主調,並在此基礎上研擬《憲政共識決議文》,就應是提交給在明年七月舉行的民進黨第十六屆第一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但倘是作為民進黨二零一六年“總統”選戰的武器,就有可能是參考為因應陳水扁二零零零年參選“總統”,而在一九九九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的模式,應是在二零一五年五月的民進黨第十六屆第二次“全代會”,或另行召開“臨全會”通過。 這牽涉到一個微妙的情況。一九九九年民進黨的主席是林義雄,他並無落場參選“總統”,相反還以黨主席之身,擔任選戰指揮中心總指揮,全力為陳水扁輔選。而在陳水扁當選之後,他竟沒有居功自傲,而是認為大功告成,放棄了爭取連任的機會,宣佈“歸隱田園”。不管他的“台獨”言行如何討人嫌,但就個人品格來說,確實是大公無私。 而現任主席蘇員昌就沒有如此的高風格了,他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的“二零一六大夢”,而將民進黨的利益和台灣民眾的福祉拋在一旁。因此,明年七月黨代會會否拋出“決議文”,仍有待觀察。因為明年五月將進行民進黨主席換屆選舉,他面對著強勁的對手蔡英文。這就將出現兩個變數:一,如果辛苦一輪擬定了“決議文”的草案,但自己卻不幸落選了,豈非“為她人作嫁衣裳”,成為新主席的“成果”?二,倘蔡英文五月當選後,七月以新主席身份主持“全代會”,卻並不滿意這份“決議文”,將之扔進垃圾桶,豈非是白費心機? 由此看來,即使是明年七月“全代會”有新的“決議文”,還將會是按照《台灣前途決議文》的模式,在“二零一六”的前一年亦即二零一五年的“全代會”討論通過。因為在此時,無論是蘇貞昌獲得連任主席,還是蔡英文當選新主席,都已就任滿一年,可以有充份時間準備自己的“決議文”文稿。但又將遇到一個新問題,就是倘經過黨內初選成為代表民進黨出戰“總統”大選的參選人,與民進黨主席並不是同一人,又如何辦?畢竟,今年的民進黨“全代會”已通過決議,公職候選人初選實行“全民調”,因而“總統”參選人並不一定就是由全體黨員一人一票選出來的黨主席。 作者:富權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12/25/2013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