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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設辦事處 制度性安排意義重大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19 09:04:07 |
自從馬英九在去年5月18日首次提出“兩岸互設辦事處”議題以來,就經常出現“兩岸互設辦事處”、“兩會互設辦事處”、“兩會機制下的辦事機構”等用語不一的情形。這卻不應認為是無心之失或刻意誤導,而應視為一種“戰略模糊”,即以非官方的白手套之“名”,互設具有官方性質之“實”的綜合辦事處,把這個“模糊化”了,就可避免爭議,綠營的質疑和挑戰亦無法得逞,就可達到兩岸關係新增體制性成分的目標。 綜合辦事處的功能,大概包涵經貿、文教、交流、聯繫等功能。在經貿上包括商情搜集、投資推介、經貿糾紛調解等。文教方面,則以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制度化、常態化為主。在交流功能上,將納入過去兩岸協議下的制度化交流機制,還可能拓展兩岸社會交流與政治學術交流。在聯繫功能上,可為兩岸民眾在彼方旅遊、工作、會議、求學、經商、婚嫁等活動時提供一個可以立即解困的聯絡站,如果發生重大事故,亦會成為雙方公權力緊急聯繫與溝通的重要管道。此外,若認為“核發簽證”過於敏感,或可用“代辦”兩岸往來旅行證件的方式處理;兩岸民眾若能就近向兩會辦事處申辦“台胞證”與“入台證”等旅行證件,應無涉“主權”問題。 至於綠營有人提出要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範,爭取“駐中人員具有外交豁免權”,則分明是為了敗事而吹“兩國論”高調。兩岸互設辦事處如何相互享有對等禮遇與尊嚴的問題,可參考台港、台澳互設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模式,但應有所創新和提升。由於兩岸量體大小差距太大,台灣要爭取的應是兩岸辦事處內容的實質對等,而非名目的對等。 兩岸關係找到新增長點 今年初兩岸兩會已就互設辦事處展開初步協商,雙方都表示有信心和共識在今年內達成協議,這無疑是今年兩岸關係最重要的新增長點。從這件事可得到什麼啟示呢?就是把握國民黨在台執政機遇期的同時,應該把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思路放在馬英九政府願意做什麼及能夠做什麼的基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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