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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統一後就叫中國 體現誰也不吃掉誰

http://www.CRNTT.com   2012-12-25 09:35:12  


 
  但有關“國號國旗國歌也可以改”的論點,卻已傳遍全球,就連內地的黨政機關也在傳達。比如,當時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的王啟人(後任澳門新華社社長及正名後的澳門中聯辦主任),就曾在港澳辦內傳達。不過不是傳達鄧小平的原話,而是傳達時任國家主席兼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尚昆的報告,而這個報告引述了鄧小平的這個談話內容。

  鄧小平的這個談話內容後來在正式發表時,為何刪去這第七點?當時有多個傳說,既有說是中共黨內一些老人極力反對,認為中共經過二十八年奮門,拋頭顱灑熱血,犧牲了三千多萬人,才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因為統一而將之“丟掉”的,這是政治上的說法。也有技術上的考慮,那就是當時在研究“國號也可以改」時,有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人民”和“共和國”在詞義上是重疊的情況,建議將國號改為“中華共和國”;這本來並不錯,但又有人指出,其英文“Republic of China ”,與“中華民國”的英文完全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豈不是“被中華民國吃掉了”?頗為“吃虧”。既然在政治上有爭議,在技術上也不可行,因而也就擱置了下來。如果當時能像鄧小平在改革開放事業上主張“思想再解放一點」那樣,以開放的態度來對待“誰吃掉誰」的問題,趁“台獨”意識尚未成勢,民進黨也未成立,當時的“黨外”活動也支持統一的形勢下,及早解決此問題,就沒有現在這麼艱難及複雜了。

  其實,倘是追溯到中共一九四九年建國時,能夠以國際公法上“政府更迭及繼承」的方式,繼續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或至少是採用帶括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也就沒有後來的“兩個政治實體”,甚至是“事實上的兩個中國”的問題了。

  實際上,據許多憶述一九四九年“新政治協商會議”的文章以至是書籍中都有提到,“一九四九年九月,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央領導人在籌備建國時,雖然將國號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同時又加上‘簡稱中華民國’的括弧。”毛澤東關於新中國實行“雙重國號”的設想最初來自民主促進會領導人雷潔瓊的建議,也得到民建領導人黃炎培、民革領導人何香凝等人支持。主要是出於對孫中山先生的尊重和對辛亥革命歷史作用的肯定,以及當時大陸地區人民對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心理習慣的考慮。根據毛澤東的指示和中央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雙重國號”條款寫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之中。誰知在審議《共同綱領》(草案)之時,“雙重國號”條款引發了極大的爭議,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表示反對。中共中央為了消除分歧,由周恩來、林伯渠於九月廿六日中午在北京東交民巷六國飯店設午宴,邀請對“雙重國號”條款持正反意見的二十多位民主人士進行討論。一些民主人士和華僑代表出於反蔣仇蔣情緒,強烈地表明瞭反對實行“雙重國號”立場。由於當時還不存在台灣問題,當然更不會想到以後會有“台獨”勢力的坐大,考慮到在民主人士中支持“雙重國號”條款的聲音處於弱勢,而反對的聲音處於強勢,所以毛澤東沒有再堅持原來的設想。第二天,也就是九月廿七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刪除“雙重國號”條款的《共同綱領》,以後的中國憲法均延用《共同綱領》之“單一國號”表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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