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測農民工子女智商,是學校自證“腦殘”

http://www.CRNTT.com   2012-09-07 11:07:38  


農民工子女入學被要求測智商引質疑 網友稱荒誕之極
  中評社北京9月7日訊/近日,一位鄭州農民工為其8歲兒子辦理入學手續後,被校方要求測智商及開具醫院相關證明方可入學,此事經媒體披露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齊魯網今日登載評論員丁琪的文章表示,“國家關於與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掛鈎的選拔考試或測試方面的規定非常嚴格,尤其是涉及義務教育的問題,更是謹慎、客觀。無奈完備的規定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惡搞’變為一紙空文, 暴露了教育法規的執行方面的缺陷。”
 
  一則經媒體披露的反面新聞引發社會關注。消息稱,在河南鄭州,農民工孩子如果想要接受城裡學校的義務教育,除了要辦齊各種手續,還要以開具醫院相關證明的方式,說明享受義務教育的適齡農民工子女的智商問題。(據9月6日人民網)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們知道,作為規範我國義務教育過程中各方權利義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了受教育者的權利以及國家應盡的義務。有關盲、聾啞、弱智兒童和少年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在校年齡的問題上,《義務教育法》做出了“可適當放寬”的規定,但並無關於入學前的適齡兒童智商測試的規定。通覽該法律條款,在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做智商方面檢測的規定只字未提的前提下,河南鄭州的學校卻堂而皇之地一意孤行,此等霸王條款,儼然一副活靈活現的“土皇帝”嘴臉。
 
  或許,鄭州有關方面會振振有詞地說,《義務教育法》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可為適齡入學的農民工子女測試智商。誠然,任何法律法規,都不可能將所涵蓋領域中所有有可能的發生均事無巨細地一一規定。允許什麼、反對什麼、提倡什麼、應該怎樣,法律的邊界只涉及原則。《義務教育法》第四十二條中規定:侮辱、毆打教師、學生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侮辱者,欺侮羞辱也。不僅使對方在人格上感覺矮人一截,更在名譽上讓人蒙羞的行為,即為侮辱。由此看來,為農民工子女測智商的行為,業已造成了對農民工及其子女人格和心理的侵害。這就像我們上街時被民警要求自證精神正常,去餐廳就餐時被服務員要求證明能夠正常吞咽,不僅僅是多此一舉,更極盡挑釁之能事。
 
  為即將入學的農民工子女測智商,不僅不符合我國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更會給農民工子女造成心理上的陰影。弗洛伊德認為,人在幼年時的經歷,尤其是幼年時在心靈層面遭受的創傷,有可能影響其今後一生。因為,為農民工子女測智商,這種行為本身不僅無知,更加輕狂。無知是因為違背《義務教育法》的有關條款,輕狂是源於“5加7等於幾”、“爸爸的名字叫什麼”等測試題。以此類問題、此種方式實施兒童的智商測試,讓人懷疑測試者本身是否存在腦殘的問題。認識一猖狂,行為便變態。當教育機構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們的內心,教育面向未來,便只能製造通向未來的斷檔。
 
  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不僅僅是教育領域的問題。從現階段看,因為政府辦學能力、社會對教育的投入以及當前龐大的適齡兒童隊伍等現實問題,使得“教育”成為備受發展詬病的核心。牽涉到教育二字,有些現實問題的解決是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有些問題則來自體制機制層面。在顯性問題亟待解決的前提下,一些教育機構和部門,還是少出些“麼蛾子”為妙。其實,國家關於與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掛鈎的選拔考試或測試方面的規定非常嚴格,尤其是涉及義務教育的問題,更是謹慎、客觀。無奈完備的規定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惡搞”變為一紙空文, 暴露了教育法規的執行方面的缺陷。
 
  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民工這一群體早已融入了城市的血脈。當隨著時間的流逝,如今年富力壯的農民工漸漸老去,我們捫心自問,這一為推進城市化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重要群體,他們和他們的子女,為何得不到我們的善待?當今城市對農民工在制度方面所形成的歧視終將成為歷史。無論是面對農民工也好,面對社會的弱勢群體也好,在當下首先學會善待和尊重,讓我們的後人少些自責和羞愧。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