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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7月孕婦豈能被強制引產 | |
http://www.CRNTT.com 2012-06-14 10:44:53 |
陝西人口計生委表示,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堅持文明執法,堅決杜絕大月份引產,切實維護育齡婦女的合法權益。可見,強制引產並未得到上級部門的認可,那究竟該如何看待強制引產呢? 騰訊評論今日話題今天登載文章“懷孕7月孕婦豈能被強制引產”: 強制引產不合法、不合人道,政府明確反對 憲法保障人身權利,強制引產傷害孕婦生命健康權 引產是指妊娠(懷孕)12周後,因母體或胎兒方面的原因,須用人工方法誘發子宮收縮而結束妊娠,一般又劃為兩個階段:13周——28周、28周後(大月份引產)。 引產手術不像墮胎(妊娠12周內,中斷懷孕或人工流產),懷孕3個月前胚胎較小,因此人流手術相對簡單,對身體的傷害也略小一些,但是妊娠3個月後,胎兒已漸漸成形,骨骼慢慢變硬,這時做引產不僅手術相對困難,容易引起產道損傷、子宮破裂以及一些婦科疾病,越到後期,這種危害信越大。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可侵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健康權和身體權。強制引產對孕婦的生命健康毫無疑問造成了極大的侵害,有悖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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