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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百萬孝子,我們老無所依?

http://www.CRNTT.com   2011-11-02 10:30:10  


 
  二、沒有孝道的國度也能“老有所依” 

  ——現代養老更多地建立在社會保障的基礎之上。而在沒有現代福利制度時, 西方人仰賴更多地靠“財產換養老”的方式,通過簽訂“合同”為自己的晚年埋單——“自中世紀以來,農場主同其子女之間的遺產和退休合同表明,產權與所有權通常用於作為老年經濟保障的交換條件”:老年人通過轉移私有產權或遺產給子女,換取子女簽署的退休合同和有限的退休保障。這類合同通常極為詳盡,規定子女應提供的食物數量、其它物品及居住空間。

  歐洲農村老年人將財產轉移給年輕人換取養老保障,財產多移交給毫無血緣關係之人

  兩千年來,在核心型(父母-子女)家庭的社會模式下,歐洲成年子女與父母代際間的財產傳遞也沒有為家庭養老提供良好的條件,更多的促使老年人將己有財產轉移給他人(通常不是子女)而獲得養老保障。

  中世紀開始,歐洲的廣大農村地區流行起一種老年人與年輕人簽訂退休協議的習俗。年邁的農夫或其妻子將農場及相關財產轉讓給家中的年輕人,年輕人按照與老年人簽訂的協議,定期向老年人提供生活所需物品。這樣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問題也能在家庭內得到解決。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通過退休協議贍養老年人的並不一定是他們自己的子女,法國南部地區的一些歷史記錄甚至顯示,農場被移交給那些與前主人毫無血緣關係的人手中。

  中世紀城市中,修道院、行會等組織接納老年人財產贈與並向其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伴隨中世紀教會勢力的興起,歐洲各類自願互助組織,如兄弟會的廣泛存在,開始在14世紀後的歐洲福利史上發揮作用。基督教自助、互助的文化傳統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城市中不少貴族在早年便加入基督教,步入老年之後常常將大量財產贈與修道院,從而被接納到宗教團體中來,保證了老年的贍養。

  而教會作為歐洲中世紀事實上的統治機構,其主辦的慈善收養院在接濟那些無產者、破產的手工業者和農民方面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行會和兄弟會也為其成員提供著包括養老在內的一系列保障,手工業企業很少由師傅-父子相傳,師傅在老年階段通常將作坊傳給家中的學徒,從而自己的養老保障問題能得到解決。而那些依附於封建領主家庭和手業者家庭的人,通常也能得到主人的收留與贍養。

  近現代以來專業養老機構出現,靠契約不靠“孝道”的現代養老模式建立

  由於早期濟貧活動是由私人慈善機構舉辦的。但是此種辦法不足以解決貧窮和困苦的問題,中世紀末期開始,教會在歐洲社會中的地位日益下降,民族國家逐步取代教會各種管理世俗社會的職能,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接濟老年人在內的眾多生活沒有著落的人,1601年英國的伊麗莎白濟貧法規定,教區社區負責向老人、病人和貧窮兒童提供救濟。17~18世紀,歐洲其他一些國家也開始紛紛仿效此法,契約養老在近代歐洲有了法律上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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