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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認識和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23 08:40:27 |
(二)協調運用市場調節與政府調節兩種手段 中國實行計劃經濟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兩方面的實踐證明,在收入分配領域完全依靠行政手段,既無效率也不公平;只有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才有可能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但也應看到,收入分配決定人的生存和發展,關乎人的自由和尊嚴,影響發展的動力和社會的穩定,因而不能完全交給市場去調節。也就是說,收入分配調節既要發揮市場無形之手的基礎性作用,也要發揮政府有形之手的關鍵性作用。 在成熟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收入分配差距更多地作用於再分配環節,通過稅收、財政轉移支付和社會保障等手段對初次分配形成的過大差距進行矯正,以維護社會公平;初次分配基本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的,勞動力、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通過市場競爭獲得各自的報酬。但在中國現階段,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相當一部分初次分配差距並不是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結果。比如,由行政性壟斷所導致的行業收入差距、由二元結構問題所導致的城鄉收入差距、由觀念和體制問題所導致的地區收入差距以及由勞動力流動不暢所導致的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等,都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更充分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來縮小和消除。也就是說,在中國,除了在再分配環節需要政府加強調節,在初次分配領域也需要政府積極作為,著力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既要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決市場扭曲和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問題,又要解決市場泛化和市場失靈的問題,還要解決政府職能轉變的問題,進而使市場無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都到位又都不越位,綜合協調地發揮作用。 (三)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調整與經濟結構調整 解決收入分配問題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與經濟結構、經濟發展方式、經濟體制緊密相聯,需要標本兼治。治標就是直接調整收入分配,包括提高勞動者工資、控制高收入者不合理收入以及降低居民稅收負擔等;治本就是消除導致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體制機制和經濟結構問題。 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一個重點是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就需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但應當看到,對於很多企業特別是低端加工製造企業來說,由於利潤已經相當微薄,給職工漲工資的空間實際上非常有限。解決這類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引導企業改進技術、工藝、產品,向產業高端移動,同時積極發展高端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產業結構調整會帶動就業結構變化,使高素質、高技能勞動的報酬大幅提高,這又會促使人們進行人力資本投資,以獲取更高收益,從而形成“產業結構升級—就業結構變化—人力資本結構改善—收入分配結構優化”的良性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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