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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為何不能涉足房地產市場?

http://www.CRNTT.com   2010-03-21 08:26:45  


視頻:國資委要求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業務 來源:東方衛視《東方新聞》
  中評社北京3月21日訊/“央企地王”等現象應該盡早從真正的市場中退出,但用一種本身就帶有濃厚計劃經濟色彩的手段來糾正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問題,並不是可取之策。《上海商報》發表社論“央企為何不能涉足房地產市場?”,內容如下:

  頻繁出現的“央企地王”是一段時間以來的社會焦點,在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下,主管部門終於作出正式回應。

  3月18日下午,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稱,除了主業為房地產的16家央企,餘下還有78家非房地產主業的央企亦涉足地產業。國資委表態,前者須帶頭執行法規政策,而後者應該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任務後有序退出。

  昨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也發布北京土地供應新措施,暫停熱點地區高價土地的交易以穩定土地市場。同時還宣布,北京將改進土地交易方式,今後土地拍賣將不再是價高者得。

  上述兩條消息立刻在傳統媒體和互聯網上掀起了熱烈的討論。我們注意到,雖然各方人士眾說紛紜,但輿論關注的中心顯然在於上述政策的有效性問題。不過,它們從這個角度談論此問題,其實已經暗示了他們的前提,即國資委要求央企退出樓市的政策是對的,應當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

  然而,如果央企真的像許多政策宣傳裡說的那樣,是與民企、外企等沒什麼不同的市場競爭主體的話,它們為什麼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天然地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如果央企判斷房地產市場是當前實現利潤最大化的最佳目標領域(事實上它們正是這麼判斷的)的話,國資委又有什麼理由責令它們退出?須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包括央企在內的所有國有企業的第一要務,也是作為政府主管部門的國資委的首要職責。現在,國資委讓央企撤出一個利潤最為豐厚的市場,豈不是與它自己的職責相違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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