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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炒房有三宗罪 國資委需要真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10-03-05 10:46:25  


中石油等國企被曝多次團購樓盤疑炒高房價
  中評社北京3月5日訊/《第一財經日報》今天登載財經評論人士岳富濤的文章“央企炒房有三宗罪 國資委需要真作為”,作者表示,“央企之所以會大規模進入地產行業,除了作為一個利益團體需要考慮自身利益,與國資委對央企負責人的考核方式極為密切。希望國資委不能光做央企的‘婆婆’,更要記得自己作為‘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的職責。”文章內容如下:  

  央企該不該進入房地產市場,早已是個老問題。今年兩會上,也有政協委員直言不諱建言:央企應該退出樓市。多數網民出於直覺和情緒,都非常贊同這個觀點,認為2009年樓市的暴漲,與央企大規模進入有直接關係。

  許多央企自身主業利潤率不高,而只要有融資和拿地的能力,房地產是個“傻瓜都能賺錢”的暴利行業。作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市場主體,進入房地產市場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看上去似乎天經地義。許多央企私下也是這麼自我辯護自我說服的。

  但央企並非百分百純粹的自由競爭主體,央企擁有其他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各種特殊優勢,並且不像民營企業自我負責,對自己的行為不能完全承擔後果,由此採取的市場行動並非完全遵循市場原則。其後果是不僅將自身陷入高度風險之中,也破壞了市場正常的規律,推高房價只不過是惡果之一。

    類國家信用提供無限制融資

  央企在地產市場最大的核心優勢就是近乎無限度的融資能力。直接融資渠道,央企無論是IPO還是再融資,獲得通過的可能性遠遠高於其他同行;間接融資方面,債券市場對央企也是大門敞開的,在2008年中房地產行業資金最為緊張的時刻,各家地產企業的融資申請都在苦苦等待,保利地產(19.22,0.04,0.21%)卻一次獲得了發行43億元公司債的批准。

  央企下屬的地產巨頭,最為同行羨慕的一個融資手段就是母公司的支持。央企在銀行眼里大多擁有類國家信用,所能獲得的各家銀行的授信額度多以千億計;而這些央企對“能下金蛋的親兒子”的支持也是不遺餘力的。2009年2月樓市最低迷的時期,方興地產發行新股融資27億港元,大股東中化集團提供了17億港元;中建IPO融資接近500億元,很大比例投入了地產市場,對旗下中海地產的支持更是大張旗鼓。2009年中海製造的中國地王上海長風地塊,70億土地出讓金中,中建地產和中建八局直接掏了一半。中建董事長孫文傑直言不諱:必要的時候可以直接借錢給中海地產拿地。

    不計成本無所畏懼

  在2009年各地產生的90多個地王中,央企占了60個左右。比如最受關注的2009年上海總價地王長風地塊,中海地產出價70億元;進入2010年央企拿地勢頭不減,2月11日,占地3.56萬平方米的上海“蘇河灣”地塊,仍然由央企背景的華僑城集團以70.2億元競得,樓板價達到驚人的52855元/平方米,一舉成為國內最昂貴的地王。

  出價高低似乎只是各家企業自主決策的正常商業行為,但央企所製造地王的比例之高,除了強大無比的融資能力外,與其“過人”的膽識也有很大關係。

  對央企一直憤憤不平的潘石屹,直接將央企拿地比作醉酒駕車,“有人為了一時的高興,沒有為自己的健康和別人的生命著想,市場也是同樣的邏輯。有些企業為了短期的利益,在製造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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