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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益基金會“抗稅”實錄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17 11:00:58 |
接到報告後,出差在外的塗猛火速回京,一方面知會幾家面臨共同問題的大型公益基金會,“這個稅不能交”;另一方面,他親自操刀起草了一份報送三部委的緊急請示,請求允准青基會等機構將2008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延期,直至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認定工作結束為止。有5家公益基金會於2009年5月31日一道聯了名。 5500萬應交稅額到底是個什麼概念? 青基會主要的支出項是“希望小學”建設和資助學生。資助學生一般一年兩次,分別是春季開學和夏季開學的時候,支出穩定;“希望小學”的資金需求則極不確定,正常年份裡,青基會平均一年在全國建130所左右;汶川地震後,他們又增加資助了163所災區小學的建設。當散布於全國各地的學校竣工後,青基會需要照協議陸續撥款。由於建設進度不一樣,幾乎每天都要撥出一筆錢。 塗猛說,5500萬稅金一拿走,等於抽刀斷水,影響到“希望工程”持續推進所必須的流動資金。 “希望工程”開展至今,募款總額累計超過50億,但體現在財務報表上,這只是一筆流動的財富。按照中國基金會管理規定,他們每年的資助支出金額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捐贈收入總額的70%。以2009年為例,青基會共有2.5億的捐贈收入,公益事業支出近2億。通常這些捐贈都是限定性的,捐贈人與青基會在捐贈協議裡會約定資金的具體安排和使用方向等細目,收多少錢就要做多少事情。如此一來,機構自身不會有太多積累。 “雙方約定做公益,要按照協議執行。現在這麼搞,我們首先就沒法跟捐贈人簽協議了,總不能簽協議的同時還要約定一筆稅吧?”青基會財務總監助理姚文對本刊記者說,“你要征我的稅,就等於我們對捐贈人違約了,人家可以來告我們的。不能說因為我交了稅,所以這個‘希望小學’暫時就少撥10萬塊。” 儘管稅務征管部門有過承諾,一旦免稅資格認定,納稅人可以申請退還之前清繳的稅款,但他們並不相信真會有此美事。他們的財務人員經常定期邀請同類機構的同行切磋業務。在內部交流會上,塗猛就聽到一個兄弟基金會介紹“先繳稅、後退稅”的遭遇。免稅資格認定下來後,稅務徵收部門非但不予退稅,還威脅再不放棄退稅要求就去查這個機構別的稅務問題。這更使青基會方面堅定了態度,“進了國庫的錢怎麼給你退?” 聯名發出“緊急請示”那一刻,塗猛感覺有點荒唐。正是那個時候,他了解到,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前後,很多省份的地方性基金會免稅資格認定工作差不多都結束了,唯獨中央層面還沒有動靜。一紙請示遞上去至今,他們收到地方稅收征管機構兩次發出的書面限期整改通知,限令3個月內申報完稅。每次收到這燙手通知,他們都迅速退還給稅收機構,拒絕在上面蓋章確認,否則此事一定會被作為一個重大事項載入年報。 “我們不可能蓋章,蓋章就意味著我們認了,”姚文看上去比塗猛還要矛盾,“我們雖然扛著,始終還是頂著一個雷。他們可以說我們違法。但我們真要是交了,也承受不了社會壓力,怎麼跟大家交待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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