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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路並不好走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30 09:11:58 |
陳致中前日赴台北看守所探視其父陳水扁之後一番“參選也是一種服務”的談話,被台灣媒體解讀為他要代表其父陳水扁出征參選高雄市議員。儘管後來他表示他並未宣布參選,只是媒體解讀得太快,但由於陳水扁在看守所中表態支持他參選,故相信他要參選的意念,並非是出自於他本人,而是來自他父親陳水扁的布局。 這是頗為吻合陳水扁“不甘寂寞”的心理狀態的。實際上,陳水扁在被收押看守所後,為了避防社會大眾遺忘了他,一直不斷地運用各種手段來“做秀”,意圖吸引媒體的報導,並做成輿論轟動效應,把社會大眾的注視焦點,從社會上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事件中重新聚焦在他的身上。於是,就有了“出書”、“狀告美國總統”……等系列噱頭活動,並曾聲稱將會爭取代表民進黨參加政治公職選舉,其中一個標的無物是二零一二年的“總統”大位。 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陳水扁要再次參選政治公職,將受到許多主客觀條件的約限。其一、是他至今尚未恢復自由身,法院一再裁決對他實行延押。身體被困在看守所內,怎樣開打選戰?儘管說,在台灣地區的選舉史上,確曾有過在獄中參選並能當選的例子,如顏清標,但兩者的時空背景並不同,顏清標擁有一個組織頗為嚴密的宗教慈善團體為他在獄外代打,而陳水扁雖然曾經一呼百諾,但如今卻是民進黨內人人避之則吉。也儘管說,法院不可能把他長期延押下去,但他的名聲已難以承載得起一個公職候選人所應有的分量。其二是他一審被判決無期徒刑後,按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規定,已不具被黨提名資格,故相信民進黨不敢破例為他提名。其三是即使是他欲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也將受到相關法律的限劃。如是參加“五都”市長或市議員選舉,將會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限制;如果參選“總統”,則是受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約束,都不符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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