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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區分兩類矛盾正式為台灣意識平反

http://www.CRNTT.com   2009-01-08 06:07:26  


 
  綜合李家泉、蘭萱、宋淑玉、孫兆慧等學者專家的研究成果,“台灣意識”集中體現了台灣人民數百年來的精神、意志、信念和感情。它既有中華民族地方意識的普遍特點,又有自身獨特發展的典型特徵。它既有強烈的反殖、反帝、反封建的傳統鬥爭精神,也有對外來統治的警覺、反感、對抗、敵視態度衍生的“排外”心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偏狹性;既蘊含當家作主、掌握自己命運,決定台灣前途的歷史要求,也容易在被遺棄、受歧視、遭淩辱的怨憤、孤獨和失落的心理基礎上,產生分離主義意識;它既有深厚的鄉土觀念和地域認同感,也易形成一種傾向於分離主義的思維方式。正因為如此,“台灣意識”曾被民進黨所利用,將之炒作為“台灣主體意識”,並將之視作為與“中國意識”相對立的意識形態,且將之引導向“台灣主權獨立意識”方向去。這正是有部分人將“台灣意識”視作為“台獨意識”的其中一部分內容的原因所在。 

  然而,“台灣意識”雖然確是與“台獨意識”有著一定的關聯,但兩者之間卻存在著質的區別。從表面上看,“台灣意識”和“台獨意識”均強調熱愛台灣、熱愛家鄉,謀求台灣人民的福祉;但在實質上,“台灣意識”是“中國意識”在台灣地區的具體表現,它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而“台獨意識”則是被“台獨”分子作為實現某些政治目的的鬥爭工具,因而是與“中國意識”相對抗的一種意識形態,及以分裂中華民族為基本內容。 

  具體來說,“台灣意識”是“中國意識”在台灣的具體體觀,對台灣這塊土地的熱愛仍是從屬於“中國意識”的一種地方意識,與“山東意識”、“安徽意識”、“福建意識”、“廣東意識”等沒有甚麼不同。台灣地方意識所要維護的地方利益,與全中國利益具有一致性,愛台灣與愛中國,維護台灣利益與維護祖國利益是相通的。而“台獨意識”則是要求成立一個“獨立國家”的社會意識,是高級政治化、高度意識形態化的“台灣意識”。“台獨意識”以“建國”為目標,以“住民自決”為手段,其在性質上是違背整個中國、中華民族的利益的。 

  胡錦濤正式宣佈台灣同胞愛鄉愛土的“台灣意識”不等於“台獨意識”,不但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哲學理論和具體政策在對台工作領域中的靈活運用,而且也在客觀上等於是為曾遭到誤會和批判的“台灣意識”予以“平反”,因而是在對台工作領域中的一個重要的“撥亂反正”之舉。此舉有利於把在台灣人民中佔相當大的比例、尤其是熱愛台灣但卻並不支持國民黨的“中間選民”爭取過來,團結在反獨求統的理念之下。 

  由此推延之,更應當以最大的包容和耐心,來對待那些因各種原因對祖國大陸缺乏了解甚至是誤會、對發展兩岸關係持有疑慮的台灣同胞,甚至是曾經主張過、從事過、追隨著“台獨”的人。總之,團結大多數台灣同胞,打擊一小撮真正的“台獨”分裂勢力,才能更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謀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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