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清賢答中評:大陸懲戒“台獨”促兩岸統一 | |
http://www.CRNTT.com 2021-11-24 00:02:26 |
對“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的懲戒措施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採取其它必要的懲戒措施。 黃清賢對中評社說,正如習近平主席與美國總統拜登舉行視頻會晤時所說,台海局勢面臨新一輪緊張,原因是台灣當局一再企圖“倚美謀獨”,而美方一些人有意搞“以台制華”。在兩岸現在這樣的情勢之下,“台獨”勢力的動作越來越大,就會在兩岸之間造成一些風險。 黃清賢表示,習總書記在7月1日建黨百年的講話中就提到了要粉碎“台獨”勢力,在10月9日紀念辛亥革命講話強調“凡是數典忘祖、背叛祖國、分裂國家的人,從來沒有好下場,必將遭到人民的唾棄和歷史的審判!”他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台辦開列了“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以及出台了相應的懲戒措施,就是表明大陸對於“台獨”分子以及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人要予以重大懲罰,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所有的人民都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通力合作,促進兩岸統一,開創民族復興的偉業,“這是非常清楚而且明確的。” 近日上海、江蘇等省市執法部門對台灣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查處。黃清賢對中評社說,遠東集團被懲戒一方面是因為違反了大陸的一些環保規定和法律法規,基於同等待遇的概念,所有企業都必須遵守當地的一些法律法規,這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如果遠東集團真的跟‘台獨’分子有聯繫,甚至有支持‘台獨’分子的動作,在兩岸一起謀求民族復興的過程中,這當然是不能接受的。”黃清賢認為,這也清楚表明,如果台企在大陸的投資能夠把握兩個重點,就不必擔心會出現跟台灣遠東集團一樣的情況:第一,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就不會有因為違法被處罰的問題;第二,不要與“台獨”分子有來往,特別是有一些資助的動作,因為資助“台獨”對於兩岸關係的危害很大。 黃清賢對中評社說,大陸現在處於“十四五計劃”的開局之年,發展空間越來越大,台企更有大的空間在大陸發展,如果台企能夠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不資助台獨勢力,融入大陸市場,就能夠取得更大的資源,對台企本身的發展是有幫助的,更可搭上民族復興列車共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