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戰略透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 
中評論壇:大變局下香港面臨的挑戰

http://www.CRNTT.com   2021-10-08 00:01:42  


 
  保安局長鄧炳強7月7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提到,因應對上一次籌劃23條立法至今,其間發生太多事情,特別是由2019年至今,社會上發生很多暴力事件,甚或一些針對國家安全的事件,當局會因應最新發展,審視法例應如何處理,亦會諮詢公眾。政府就重大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是一貫做法,是有需要的。因應當前形勢及社會氣氛,政府應先提出建議,不做全開放式、無方向的諮詢。民粹氾濫,真理絕非愈辯愈明。

  儘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其一是履行香港的憲制責任;其二,填補《香港國安法》餘下的不足。《香港國安法》針對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基本法》23條訂明七大宗罪行,包括顛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干預本地政治事務及本地組織與外國組織有聯繫等。《香港國安法》處理了4類國家安全罪行,《基本法》23條應配合形勢發展,訂立更嚴厲的條文,以應付最極端的情況。

  《香港國安法》的震懾作用立竿見影。同樣的,《基本法》23條立法一旦完成,將有利香港進一步走出“黑暴”,有利香港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目前一些充任反中亂港重要平台的組織,還在蠱惑人心,不時挑戰國家安全底線。社會有很強烈的聲音要求政府對亂港勢力所作所為全面清算,除惡務盡,綏靖、和稀泥、姑息、妥協,都不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即將進行的三場選舉,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一步。中央的要求是將反中亂港者徹底逐出治港者隊伍,將他們排除在外。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7月16日對堅定愛國者提出5項標準,同時提到治港者不僅要想幹事,還要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三場選舉能否選出合格的治港者,關乎香港能否長治久安。

  “愛國者治港”如此重要,主因是香港回歸24年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權力,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權力,相當一部分、甚至有的基本上不為真正愛國者所掌握,“誰主香江”,讓人生疑。即將進行的三場選舉各方關注、被寄予厚望,社會期待未來選出新的治港者之後,能夠一舉扭轉局面,徹底肅清殖民流毒,逐步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令市民安居樂業。

  所有治港者應講政治。講政治不是空談政治,妄議中央,而是要增強政治意識,善於從政治上看問題,善於把握政治大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強化責任意識,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敢於直面問題,不迴避矛盾,不掩蓋問題,出了問題要敢於承擔責任。講政治必須嚴以律己,要帶頭廉潔治家,帶頭反對特權。

  殖民地年代的港英政府,明文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表面上是大公無私,暗地裡卻是要所有華人及本地公務員效忠殖民地政府,也就是英國政府。施政不能祇講民生不談政治,也不可祇談法治,不談政治。回歸24年來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愈積愈深,與公務員所謂的“政治中立”有一定關聯。是時候要求所有的治港者必須是真正愛國者、講政治了。

  處在歷史性巨變的年代,各方須對變局作出迅速反應,才不至於被淘汰。築牢國家安全屏障,跳出過去思維與框框,香港“深層次矛盾”就有希望逐步解決。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