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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人”概念之演變

http://www.CRNTT.com   2017-07-30 00:10:40  


 
  明朝末年,台灣因其重要的地理位置而登上了大航海時代的世界史舞台。除主要來自大陸的先住民外,還有大陸漢人、荷蘭人、西班牙人以及日本商人都曾在台灣留下足跡。1683年清政府正式將台灣納入版圖,並在台灣統治了212年,奠定了今日台灣以大陸閩粵移民為主的社會基礎。至清末台灣的行政區域已經由清初隸屬於福建省的一府三縣發展到清末的台灣升格為省,內設置三府、六廳、十一縣。清政府在台灣興辦教育,推行科舉制度,使台灣社會形成了擁有移民的祖居地華南特色的移民社會,確立了中華文化在台灣的主體地位。

  但在清朝“台灣”仍只是一個地理名詞,島上的居民被以地域、種族或血緣來分別命名。清政府將台灣居民分為“漢”與“番”兩大類,將歸化清朝的先住民稱為“化番”或“熟番”,沒有歸化的先住民稱為“生番”。將漢民又分為漳、泉之民與廣民(客民)。官方將台灣島上的漢人通稱為“台人”、“台民”,又以移民前的祖籍地而分別稱之為“漳人”、“泉人”、“粵人”,而漢人移民也以此自稱。

  清代台灣不但未生成具有地域共同體性質的“台灣人”概念,也罕見有地域意義上的“台灣人”一詞。

  在抵抗日本殖民統治期間出現的“台灣人”

  甲午戰爭清朝戰敗後,台灣、澎湖諸島依據《馬關條約》被割讓於日本,遭受了50年的殖民統治。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前期,面對台灣民眾蜂擁而起的頑強反抗,日本政府採用武官總督對台灣實行軍事高壓統治。自1895年至1915年期間,殖民政府動用正規軍隊及武裝員警殘酷鎮壓台灣民眾的各種武裝反抗。例如在1915年“蕉吧年事件”中,日本殖民當局對抗日的台灣民眾實施集體屠殺式的鎮壓,並在事後的審判中判處903名死刑,成為世界審判史上空前殘酷的記錄。在殖民者強大的國家機器鎮壓之下,台灣民眾的抗日活動自1920年代開始由武裝抗日轉為非武裝抗日,即在殖民地體制內爭取“台灣人”的權益。

  “台灣人”一詞在日據早期使用的並不多。早期日本人稱台灣漢人為“台灣人”時,都是為了與中國大陸漢人區分,說明台灣人民在大陸的活動;而“台灣人”一詞在島內使用時,主要是為了區分漢人與日本人。大致在日本殖民統治中期非武裝抗日運動時期,“台灣人”一詞的使用開始增多,台灣抗日人士稱自己為“台灣人”是為了與“日本人”區隔。但到殖民統治末期,日本殖民者因為擔心朝鮮人和台灣人有異心,不稱朝鮮人為“朝鮮人”,而稱他們為“半島人”。相應地,為了防止“台灣人”意識的滋長,也將台灣漢人概稱為“本島人”,於是“台灣人”的提法又驟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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