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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參選宣言的“戲肉”在於“內閣制”

http://www.CRNTT.com   2014-12-15 08:59:11  


 
  這樣,就將改變目前“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大幕僚長,有責無權的現象。比如,倘若現在就實行“內閣制”,由於國民黨“立委”議席過半,因而可以自行“組閣”,由黨魁出任“行政院長”,並由其挑選及任命各部會首長。而“總統”只是一個“虛位元首”,負責內外禮儀等方面的職能。

  但由於實施“內閣制”就必須先行“修憲”,而在廢除“國大”後,“修憲”的程序複雜得多,必須由四分之三“立委”通過並提出“修憲案”,再交由全民“公投”複決。因而根本不可能是在馬英九的“總統”任內進行,這就決定了對馬英九的威脅性倒是很低,反而是針對極為可能會在二零一六年當選“總統”的蔡英文。

  也就是說,在二零一六年的“總統”和“立委”選舉中,倘若能趕得上對“修憲”進行“公投複決”而實行“內閣制”,也倘若國民黨仍然能掌握過半“立委”議席,或是雖未過半卻是最大黨,可以聯合其他志同道合的小黨,湊成過半議席,聯合組閣,朱立倫就可出任“行政院長”,從而架空蔡英文。

  這也正是曾經鼓吹“內閣制”的蔡英文,現在卻有所質疑的根本原因了。朱立倫看穿了她的“心病”,說是不會在二零一六實施“內閣制”,實際上也來不及,因為即使是“立法院”能夠及時提出“修憲案”,也需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全民討論,隨後在三個月內舉辦全民“公投”複決,因而絕對趕不上在二零一六年與“總統”大選或“立委”選舉捆綁在一起進行,而是著眼於二零二零年。但問題是,其一、民進黨必會以霸佔主席台等手法,造成“修憲”無法成案;其二、即使能成案,並經全民“公投”複決通過,而倘朱立倫有機會在二零二零或二零二四年當選“總統”,“內閣制”就反成為束縛自己的繩索。

  來源:澳門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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