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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制度推出正當其時 | |
http://www.CRNTT.com 2014-12-03 10:06:35 |
適時推出存款保險 文章稱,存款保險制度對於防範系統性風險、保護存款者利益、破除政府隱性擔保的弊端、促進銀行穩健經營、加強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至關重要,在目前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加速推進的背景下,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刻不容緩。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效降低金融風險。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社會公眾對風險的了解程度,提高對銀行類金融機構的信心,有效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最大限度減弱個別銀行破產對金融體系的不利影響,進一步完善中國的金融風險監管機制,徹底破除政府隱性擔保的弊端。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提高金融監管水平的需要。存款保險制度不應只體現在危機發生後的及時補救,事前防範更應該加以關注,存款保險機構應特別重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日常經營活動的風險監管。一旦銀行由於管理不善或經營風險較大的業務,導致面臨破產的危險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給危機銀行提供幫助以化解破產風險。此舉作為金融監管的必要信息來源和重要補充手段,對提高金融監管、穩定金融體系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國金融改革特別是銀行業改革不斷深化,尤其是次貸危機發生後,國家加大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處置力度,對於風險較大的金融機構依法強制關閉,基本化解了金融體系的風險,金融體系總體得到平穩運行。同時,逐步規範了金融相關法律,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和穩定運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從五大著力點入手 文章指出,借鑒存款保險制度的國際經驗,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要妥善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存款保險機構的風險管理職能。存款保險機構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風險處置職能是關鍵因素。通過對存款保險機構的監督,在降低其經營風險的同時,還可以起到協助央行和銀監會對金融活動加強監管的作用。存款保險機構以最小化成本和最低風險為目標,並存在一種激勵機制和動力機制,有效地了解和控制投保機構的風險情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進行約束,最大限度降低存款保險機構的處置成本,從而保持金融體系的穩定。存款保險機構能“實時糾正”問題銀行,為央行和銀監會分擔一部分監管職能,減小其監管壓力,使監管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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