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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的三基石:石油、四川、政法

http://www.CRNTT.com   2014-07-30 10:08:15  


 
  這一制度設計,體現了依法規範警察權的理念,公安機關採取逮捕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也必須先經司法機關的批准。西方國家亦大體如此,主要區分只在於,一些國家的檢察機關也和公安機關一樣屬於行政而非司法系統,權力更向法院集中。

  但是,由於中國司法機關的獨立地位只是相對於行政機關,仍要受到同級黨委的領導,且法院院長、檢察院的檢察長一般不進同級黨委的常委班子。上述13號文件的一個直接後果便是,地方公安廳(局)長若由同級黨委常委兼任,在法院、檢察院面前就有了一定的優勢地位。在政法委書記、副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情況下,公安、司法間的關係便有倒置之虞。

  雖然一些警界人士認為,這一模式主要針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旨在加強公安機關在政府內部的話語權,不會直接幹涉到法院、檢察院,而且,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二級部門,實踐中也常存在非警務因素幹擾執法的情況,公安廳(局)長“進班子”,也有利於提高公安機關的抗幹擾能力。但是,毫無疑問,隨著周永康進入政治局,一個大公安的維穩綜治時代已經到來。

  截止2011年5月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當選副市長時,全國已有26個省、市、自治區的公安廳(局)長進入各地黨政班子,占84%;對27個省會(首府)城市、4個經濟特區所在市、國務院批准的18個較大的市等49個城市統計則發現,有42個市的公安局長進入各地黨政班子,占86%。

  運動治警

  周永康走馬上任之時,正值中國進入1949年後的第四個犯罪高峰期。數據顯示,自2000年,搶奪、搶劫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占到刑事犯罪的近40%,有的地區達到了60%以上。社會治安惡化的背景下,對警察擴權和嚴刑峻法的呼籲在體制內外都非常強烈。

  但另一方面,全國警力嚴重短缺,經費保障缺口巨大。據一篇題為《中國基層警察缺衣少食 權力薪酬不相當很危險》的文章記載,到2005年,根據公安部人事訓練局統計,全國1-2人的派出所有3723個,3-5人的有16533個,占派出所總數的一半。各地公安局特別是基層派出所長期難以得到有效的財政支持,經費不足是老大難問題。為維持公安部門的運行,從首都北京到邊遠山區,警察都在忙於罰款、收費、創收。按時任四川省公安廳廳長呂卓的話說,警察長期吃著這三種飯,財政撥款的“皇糧”太少,卻要公安部門先創收再返還,創收的一個重要途徑,便是各種自立的、超範圍、超標準的收費和到處拉的贊助,這叫“雜糧”;此外還有罰款,警察都被分配了查處賣淫嫖娼、交通違章等的罰款指標,呂卓管這叫“尿泡飯”,“‘皇糧’吃不了,‘雜糧’吃不飽,‘尿泡飯’吃得一身騷”。

  呂卓也承認,“警察腐敗的一大根源,就是警察變成了一個創收、營利者,由此必然導致他們在執法時產生偏差。”2003年四川省對全省公安系統的經費狀況所做調查令人觸目驚心,有個百萬人口的縣,每年公安部門正常開支要2700萬元,縣財政只給了1/5,其餘的都要公安部門自己“創收”,相當於全縣人均被罰20元錢。

  在進行充分調研後,2003年,自39歲即成為全國最年輕公安廳長的呂卓決意從“飯碗”入手,重塑警察形象。當年6月,四川公安廳頒布第6號令《關於嚴禁公安民警參與經營娛樂服務場所及為其違法活動提供保護的規定》以及第7號令《關於嚴禁公安機關亂收費、亂罰款的規定》,兩令各有4條,合稱“8條嚴禁”。2004年1月5日,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於建立縣級公安機關經費保障機制的意見》(俗稱1號文件),規定縣級公安機關所需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辦公經費,由縣級財政負責保障,財政部門按核定標準在年初預算中足額安排公安機關的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

  由於這次警察經費和治安財政改革發軔於周永康剛剛離開的四川省,坊間多認為它代表著周永康“規範治警”的一次努力。事實上,四川省的前述1號文件剛剛發布第三天,遠在北京的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就做出批示,“四川省財政不算富裕,但能認真貫徹中央要求,建立縣級公安機關經費保障機制,值得其他地區學習推廣”。當月底,周永康到四川視察,又贊嘆道:“在經濟並不發達的情況下能做到這點,四川幹了一件大事。”當年9月,財政部和公安部又聯合發布《關於制定縣級公安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意見》,正式將警察“吃皇糧”運動推向全國,並確定了“收支脫鈎”“全額保障”等機制保障。

  不過,2005年4月,擔任四川省公安廳長已11年、剛到50歲的呂卓,因違規用地問題被免職,黯然退居二線。周永康曾經試圖以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將計劃經濟體系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公安管理體制向“以條為主”的垂直管理轉型的努力,似乎也因為“勇先鋒”的下課而偃旗息鼓。人們可以看到,警察的非警務活動越來越多,比如受命於地方政府,參與房屋拆遷、經濟糾紛等事務,作為交換,吃上“皇糧”的地方公安部門,依然擁有在當地大吃“雜糧”和“尿泡飯”的權力。

  在幾項控制警權、理順警務激勵機制的規範化改革落空後,周永康似乎意識到自己不足以撼動或者沒有必要去撼動系統自我擴權的衝動,將這種力量掌控在自己的節奏下,應該是更明智的選擇。他開始改弦更張,用自己和舊系統都更為習慣的方式完成這種“控制性規範”。一方面,其在位期間,公安部重修了大樓,改善了辦公條件,還為部里幹部“解決了數百套房子”;另一方面,周永康用一系列具有鮮明中國特征的集中性活動,取代了進行體制性改革的初衷。

  “周永康是搞政治的,他當公安部長期間,各項政治性的活動比較多。”一位有著二十多年工作經驗的基層公安局法制科長向財新記者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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