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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的城鎮化模式需要反思 | |
http://www.CRNTT.com 2014-05-11 09:51:16 |
此外,該種模式還容易導致腐敗和激化社會矛盾。由政府而非市場推動的城鎮化過程,必然將政府置於各種矛盾的主要漩渦之中,既損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也給中國城鎮化帶來了先天的缺陷,不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根本要求。 其次,中國特色城鎮化模式採取了人和土地兩大要素非均衡發展的做法,使得中國的城鎮化出現了土地城鎮化快於人口城鎮化的現象。城鎮化最重要的是人和土地兩大要素的城鎮化,但在現行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未有實質性和突破性改革的情況下,這兩大要素的城鎮化採取了不同的路徑,得到了不相同的結果。由於嚴格的戶籍制度遲遲得不到鬆動,而土地則可以採取強征的方式獲取,結果就出現了數以千萬計的失地農民,即人還留在農村,但土地已被征入城鎮。有關研究表明,中國人的城鎮化落後於土地城鎮化的問題十分突出。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的10年間,中國城鎮用地規模平均擴展了50.2%,一些城市已經超過200%。城市用地增長率與人口增長率的比例,中國的數據為2.29:1,而國際上比較合理的數據是1.12:1。中國單位用地的平均產出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且近年來這種現象有增無減。國土部披露的數據表明,目前中國閑置的土地面積已經高達17萬畝。 要素非均衡發展的城鎮化模式直接阻礙了中國城鎮化的速度。從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大多只花了不到30年的時間,城市化率就基本上達到了70%左右的水平,而中國的城鎮化進程截止到目前,才剛剛超過50%。 受制於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滯後,該模式還造成進城農民無法融入城鎮的困境。中國雖然有多達2.6億的進城農民工,但由於戶籍制度的限制,不能順利成為當地市民的一員。其結果不僅使得中國的城鎮化率被大大高估,而且容易引發各種社會歧視和社會不公問題,拉大社會階層的差距。又由於地方政府擔心增加財政負擔和公共設施支出,因而在社會保障制度上又人為地加以分割,形成社會保障的不公平。這樣,中國城市內部,又形成了非戶籍流動人口與戶籍人口的“二元”體制。 有人認為,中國特色城鎮化模式有效地避免了“貧民窟”問題。這個問題應該一分為二來分析。從好的方面看,中國現行的土地制度給進城農民準備了最後的一道“安全網”,使進城農民在不失去土地的條件下即使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也能做到有進有退,這就是中國未出現絕大多數國家城市化初期大都遇到的“貧民窟”現象。但應該看到,這種模式固然不會導致貧困人口集中到城鎮的後果,卻將貧困人口分散到廣大的農村地區,實際貧困人數依然居高不下。聯合國發布的《2013年人類發展報告》指出,目前中國絕對貧困人口(日平均生活費用低於1.25美元的人口)仍占總人口的13.1%,這些貧困人口絕大多數分布在農村地區。 最後,中國特色城鎮化模式強調的是優先發展小城鎮、限制大城市發展,結果造成了小城鎮缺乏活力、“大城市病”流行的後果。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中國就確定了“大力發展小城鎮、合理髮展中等城市、限制發展大城市”的城鎮發展思路。從國內流行的“城鎮化”和國外普遍採用的“城市化”這兩個詞的區別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差異性來。 不過,這種行政思維主導的發展模式並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我們不能以出現“大城市病”就否定大城市為龍頭的城鎮化發展目標,事實上,中國的大城市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根據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目前中國人口超過千萬的城市僅有13個,而且這個統計包括了大量的農村戶籍人口和非主城區人口。以重慶市為例,重慶的總人口號稱近3000萬,但主城區人口尚不到1000萬。相比之下,日本東京的人口有1300萬,占到全國人口的10%。由於中國大城市供給不足,“大城市病”就顯得格外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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