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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之殤:梁啟超與他的“自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4-04-27 09:03:23  


 
防止流血、無序 杜絕以暴易暴

  有人說歷史不可以假設,我看在這個問題上也很難假設出其他結果。事實上後來中國是走上共和了,這恐怕不能說是偶然。後來的問題是要把共和坐實。不管是改革、革命,我覺得都不是真問題,真正的問題是,我們怎麼既要完成共和,又能避免暴力,避免無序,這是我多次講過的:不要把這兩個現象和“立憲還是革命”扯在一塊。暴力、無序這兩個大弊可以在“改良”過程中發生,改良不見得比革命流血少,改良也不見得比革命更有序。日本明治維新就要比辛亥革命血腥得多,明治維新死了多少人,而且明治維新活躍的人物極少有善終的,明治前三傑、後三傑6個人,有四個是不得好死的,為什麼會有靖國神社?靖國神社的初衷不是紀念戰犯的,而是紀念明治以來死難者,一進靖國神社看到的就是大村益次郎銅像,明治維新死了很多人,戰爭從最南端鹿兒島打到最北端北海道五陵郭,明治維新絕不是“天鵝絨”式的,但革命也有可能是“天鵝絨革命”。辛亥革命不是天鵝絨,但流血也很少,比明治維新少多了。

  革命和改良區別在於制度有沒有根本性改變,如果中國建立英國式的君主立憲,能說它僅僅是改良嗎?如果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就是革命,如果只是細微末節的變化可以說是改良,當然我們不可以操之過急,能夠有細微末節的進步,只要是往前走,不往後退,總是可以走到目的的。我們現在害怕的是倒退。但如果有機會能夠快一點,也沒有必要說快一點就是非常大的罪過。真正的問題第一要向前走,第二要防止流血,防止無序,杜絕以暴易暴。至於快慢問題、改良還是革命,不是非此即彼的。

  防止流血和無序,一個非常簡單的條件就是朝野雙方可以對話、討價還價。至於快慢,那是討價還價的結果,不是你死我活的結果。通常不會流血和無序。而沒有討價還價,改良也會是明治維新那樣你死我活的。

中國真正的問題是制約權力

  剛才有人說憲政好,民主壞,我講一下憲政和民主的區別。在我看來,憲政就是一種政治上的契約機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通過契約關係實現權責對應,我要你承擔什麼責任,就授予你相應的權力。統治者和被統治者訂立這樣的契約,可以參加訂約的被統治者就有了民主權利。只是這個範圍有大小之別,如果全體老百姓參與訂約那就是民主憲政,其實確切地講是普選制憲政。如果只有很少部分人參與訂約就是所謂的貴族憲政,貴族憲政也叫做貴族民主,只不過是小範圍的民主而已。所以完全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憲政。當然可以說民主未必就是普選制民主,我們知道所有憲政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但未必是普選制民主的國家,英國、法國這些國家在很長一段時間也沒有實現普選制。某種意義上講,只要你服從政府就是你的責任,只要有這個責任就有這個權利,這是普選制的基本規則。把無代表不納稅變成了無代表不服從,就是說我服從這個政府就有了民主的權利,權利和義務本身是對應的,我服從你就是我盡了義務,你當然要對我負責,我就有相應的權利。

  所謂的憲政就是要做到這一點,要做到這一點的路徑何在?快一點可以,慢一點也可以,但在不能快的條件下,既然我們現在面臨著最大的問題是權力不受制約、責任不可追問,我們就不斷地給他追問、不斷地在每件事上吵吵嚷嚷去限制他的權力。一步一步從兩頭逼,總是可以逼出一個憲政來。但我們現在感到無望的是,在這兩頭有相反的趨勢,一方面權力在不斷地增加,另一方面責任不斷地推卸。而且我覺得從這兩方面找了知識界的支持,知識界有人說應該給他更大的權力,如果有權力就可以搞“均貧富”,但有了權力是否真的搞“均貧富”不知道,因為權力不受制約。另外一些人說不應該有責任,所有責任是老百姓自己自生自滅,政府不應該提供公共服務,根本就不應該提供任何保障等東西。這樣,當然會越來越放肆。中國經濟變革能否產生政治變革,重要在於這兩個問題上,經濟改革到底意味著什麼。這個選擇仍然在當下,仍然在我們手里。我說這麼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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