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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替代能源的現實選擇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1 08:48:53 |
中評社北京4月21日訊/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結構,是中國空氣污染不斷惡化的主要原因。在全國上下尋找治理污染特別是治理霧霾突破口的關鍵時期,發展清潔的替代能源,推動中國能源結構的調整優化,對大氣污染防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調整能源結構已刻不容緩 光明日報發表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教授喬海曙、湖南大學金融與統計學院李岸文章介紹,過去十餘年,中國經濟規模持續快速提升,能源消耗總量也隨之迅速擴大,能源生產與能源消費總量均已居世界首位,且呈現“煤炭獨大”的嚴峻格局。2004年國務院發布的《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04—2020)提出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為24億噸,實際上2010年中國煤炭消費就已超過30億噸,2013年更接近40億噸,並以每年3億噸的速度持續增長。自1984年成為全球最大的煤炭消費國始,到2012年中國已占全球煤炭消費量的47.8%,2013年進一步提升到接近全球一半。 相比煤炭而言較為“清潔”的天然氣和石油,在中國能源生產與消費總量中比重偏低,且對外依存度過高,使中國的能源安全面臨著空前複雜的國際形勢。 中國境內經濟活動並不均勻,95%以上的經濟活動集中在1/3的國土,尤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為甚。在經濟活動密集的150萬平方公裡國土上,燃煤、燃油等能源消費占全國的70%以上,相當於在每平方公裡土地上每年燃燒2000噸標準煤。如此大密度燃燒高污染的煤炭等能源,使空氣質量持續惡化無法避免。加上每年新增近2000萬輛機動車,中國大氣污染日益呈現煤煙型污染與汽車尾氣污染叠加的重度複合污染態勢。 歷史事件及科學研究早已警告世人,霧霾等空氣污染問題對健康極具危害。中國目前嚴峻的環境形勢也表明,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既是保證能源安全的需要,更是全體國民身體健康的需要。發展清潔“綠色”能源,加快能源替代的進程,優化能源結構已刻不容緩。 選擇替代能源要考慮“三重約束” 文章指出,優化能源結構,關鍵在於選擇適合國情的可替代能源。替代能源的選擇必須充分考慮中國能源領域的“三重約束”。 化石能源資源結構與生態環境要求的脫節。選擇中國的替代能源,躲不過多煤、少油氣的能源資源約束。美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消費比重已縮至32%,天然氣消費比重由20%增至32%,頁岩氣取代煤炭成為僅次於石油的第二大能源資源,能源結構總體比較“清潔”。中國化石能源資源呈現典型的“富煤、貧油、少氣”特征,目前煤、油、氣等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約為8∶1∶1。2013年石油對外依存度達57.72%,天然氣對外依存度達31.6%。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過度依賴西部輸煤,消耗高品質能源來傳輸低品質能源。 清潔能源環境優勢與綜合成本劣勢的對立。近20年來,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不斷取得突破,規模經濟日益凸顯。例如印度由於日照條件好,太陽能發電成本已降至歷史新低,接近煤炭發電價位。中國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日照條件並不理想,且霧霾天增多,難以大規模建立太陽能光伏電站,而分散的家用光伏發電系統需要20年才能回收成本。由於並網政策、補貼政策、信貸政策、規劃政策落實不到位,導致中國風電企業成本高企,風電行業“棄風”現象依然嚴峻。 能源需求剛性約束與能源替代目標的矛盾。近年來中國能源需求增速下降主要源於經濟增長趨緩,而非能源彈性下降,一旦經濟增長提速,能源需求仍有可能增長較快。經濟增長對能源總量的剛性需求及短期內能源強度難以大幅下降的現實,使相對低廉的煤炭等化石能源產銷較為強勁。非化石能源在中國一次能源中的消費比重從2009年的8%左右增至2013年的9.8%,歷時五年僅提升1.8個百分點。“十二五”規劃要求中國2015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消費比重達到11.4%,此目標恐難完成,2020年15%的目標更難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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