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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淳亮:大陸應該給台灣經濟更多建議

http://www.CRNTT.com   2014-04-10 09:42:03  


 
  其實大陸也想努力扮演好這個角色,雖然面對“孩子的吵鬧”有時也感到力不從心。面對“兩岸服務貿易”這樣引起爭論的議題,究竟“媽媽”該怎樣向孩子表白才是適當的?是“讓利”嗎?當一個媽媽對孩子說“媽媽讓利給你”時,那是怎樣的場景?

  有時筆者不禁擔心,中國的未來是不是將由於眾多父母不懂得如何正確的面對子女以致半途而廢。教育子女與面對台灣甚有相似之處,父母必須堅定立場,不能事事商量;要建立生活規矩、給予足夠的關懷,但不能包辦一切,限制成長。談“服貿”的重點不在於讓利,而在於那是一條台灣必須走的路,重點不是誰一時得了多少優惠,而在於台灣的產業將如何向上轉變。

  在這方面,筆者認為大陸的考慮是不充分的,且在其他場合也表現出此種缺憾。例如在“十二五規劃”的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的“第五十七章”標題是“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其第一節為“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繼續支持香港發展金融、航運、物流、旅遊、專業服務、資訊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務業,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支持香港發展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增強金融中心的全球影響力。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第二節則為“支持港澳培育新興產業:支持港澳增強產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支持香港環保、醫療服務、教育服務、檢測和認證、創新科技、文化創意等優勢產業發展,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範圍。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發展休閑旅遊、會展商務、中醫藥、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等產業。”然後第三節才是“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

  與此不同,第五十八章“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的第一節就是“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第二節是“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第三節是“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其中的內容固然都字斟句酌,顯見苦心,但似乎看不出台灣的產業究竟該往何處去?前年筆者在《聯合早報》的《從省域競爭力藍皮書談起》一文中,曾經提到宜“將台灣列入‘十三五規劃’的通盤考量中”,即是對於此一缺憾的反思。當然,港澳已經回歸,台灣還在“統一”之外;但是“規劃”不是“計劃”,何況既然可以對港澳“支持”,自然也可以對台灣“建議”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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