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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成萬能替罪羊?

http://www.CRNTT.com   2013-06-18 14:32:06  


 
“臨時工”被辭退常發生,但法律意義上的頂罪不現實

  “臨時工”數量龐大,且衝在第一線幹臟活累活,這本來就容易出紕漏

  近些年來,“臨時工”在負面事件中高頻率出現,網民有一種普遍的心態,就是死活不相信,從開始質疑到越來越反感。“臨時工”之所以被異化成“頂罪工”,確實是因為在各類引人關注的新聞事件中,總是不乏臨時工的身影,他們是打人的城管、上班打牌的機關工作人員、開豪車套軍牌的司機、引發火災的工人、暴力拆遷的受雇人員……

  在一些事件中,臨時工被推了出來,此後政府部門披露的信息,就不完整甚至斷尾,涉事的“臨時工”要麼開除要麼辭退,就此了事,再無下文,所以就自然給人造成了“臨時工”在“頂罪”的印象。

  中國的行政系統中,到底有多少“臨時工”,數據是不公開的。6月8日,浙江理工大學法學專業學生魏煌雄就此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全國行政機關中“臨時工”信息。雖然沒有確切的數據,但是從一些新聞中,我們可以知道行政系統下的臨時工數量龐大,如“東部沿海一縣農業局正式編制40個,臨時工達100多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也稱“經濟發達城市,執法部門的協管員數量和編制內人員數量相當,甚至超過在編人員。”

  行政系統下的“臨時工”,顯然從事的是累活、臟活、容易得罪人的活,這樣的工作也往往最容易出紕漏。再加上“臨時工”數量龐大,從概率上來講,“臨時工”確實是容易和一些責任事故扯上直接關係。如果“臨時工”是坐辦公室的一撥人,他們哪有機會去直接犯錯呢?

  真出了責任事故,法律上“臨時工”也頂不了罪

  有一點需要分清:出了事,“臨時工”被拿出來說事兒甚至被辭退,確實常有發生,但如果遵照法律規定,“臨時工”是頂不了罪的。以上海大火為例,在事故發生之初,官方宣布因電焊“臨時工”違規操作造成慘劇,輿論一片嘩然。但在最後案件的審判中,原靜安區建交委主任高偉忠被判處16年徒刑,而操作不當導致火災的兩名電焊工,則分別被判緩刑和免除刑罰。在被告席上的26名被告中,他們構成了刑事責任輕重的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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