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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場化來解城鎮化制度之困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15 08:30:09 |
文章認為,當前,城鄉最大的不平等源自土地制度的不平等。中國城市的迅速發展是得益於城鄉二元結構,特別是得益於國有與集體兩種不同類型的土地,通過將農村集體土地低價徵收為國有土地,然後再將其通過“招拍掛”的方式高價售出,城市政府獲得了大量的城市建設資金,也就是俗稱的“土地財政”。不可否認,正是因為市場化的推進,使得土地作為資源要素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才產生了巨大的價值,但兩種不同性質的土地在交易方式上是有限制條件的,對集體土地而言,只能賣給政府變成國有土地,而國有土地是可以在市場上自由進行交易的。這種不平等的做法,無論是在經濟發展還是在社會管理上,其不可持續的弊端已經顯露。 因此,必須通過市場化來形成城鎮化制度的倒逼機制,從而能使城鄉資源都能變成資產,特別是改變城鄉要素的單向流動。要對綁在戶籍制度、土地制度上的福利進行估值。在估值之前,首要做就是確權。城市資源相對產權明晰,所以城市的資產都有價,能進行交換,有一套完善的市場交易體系;但是農村資源如農村住房,有些地方已經是第三輪或第四輪建房高峰了,由於產權不明晰,由於不能變成資產,也不能進行市場交換變現,這些投入都變成了沉沒成本。確權後還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場化制度,來保證城鄉要素的自由流動。 文章強調,城鎮化作為最大的內需潛力也離不開市場化的推動。擴大內需的本質是要讓城鄉要素自由流動起來,要素不流動就產生不了價值,也就產生不了內需。只有讓城鄉要素有價值,然後再提供城鄉要素自由交易平台,才能讓這些要素自由流動。只有當城鄉要素可以自由流動起來,當農業轉移人口自身的資源能轉化為資產或資本的時候,城鎮化才有可能真正地把農業轉移人口變為市民,否則任何只強調單方面要素的流動或價值或吸引力,是不可能真正解決中國農民進城問題的,也是不利於推進城鎮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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