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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與中共權力交接的進一步制度化

http://www.CRNTT.com   2012-12-28 10:37:49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訊/英國諾丁漢大學當代中國研究學院副教授、中國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王正緒今天在聯合早報撰文“十八大與中共權力交接的進一步制度化”,內容如下:

  上個月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以及政治局常委。這次大會是2002年第十六次大會之後,再一次實現了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權力,從一代領導人平穩地過渡給新一代領導人。觀察這一次權力過渡的過程,可以發現中共的權力交接程序在進一步制度化。

  具體而言,本次大會顯示的權力過渡的制度化,體現在領導幹部的離任制度、接班團隊的備位制度、新晉團隊的黨內選拔制度等方面。中國領導人的離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大約在1992年的第十四次大會上開始探索,而在2002年的第十六次大會上基本成型,主要包含任期和年齡兩個方面。

離任制度更加完善

  從任期上看,總書記一職的擔任者,遵循兩屆完整任期即須離任的規則。大約1992年在老一輩領導人鄧小平等徹底退出政治舞台的時候,和當年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產生的新的中央領導集體一起確立了,每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成員,將擔任領導職務不超過兩屆。

  該次大會產生的政治局常委的主要成員,於是在2002年,擔任滿兩屆後,退出了政治局和中央委員會。有論者當時指出,2002年的代表大會確立了中共領導人的退休制度。

  本次大會在領導人退休制度上的又一個巨大進步,是最高領導人的全退安排。在2002年的權力交接中,雖然實現了黨和國家主要機構的領導職務,從上一代領導集體到新一代領導集體的過渡,但離任的最高領導人還留任了軍隊的領導職務。

  已經退出中央領導集體的領導人繼續留任軍隊的領導職務,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總的來看,這樣的權力交接安排不利於國家政治的平穩發展,不利於權力交接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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