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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爺”猖獗,民眾買房更痛

http://www.CRNTT.com   2012-11-29 11:48:29  


溫州官員“購房門”洩露出的部分名單
 
  2009年,溫州被曝數十位官員以“暫定價”購買拆遷安置房。內部文件顯示,溫州副市長、市委辦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長、工商局局長、市政協副主席等一大批主要官員以市價一半的資金拿到了近200平的安置房。

  2010年,陝西眉縣首個大規模經濟適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區開工,媒體曝光稱“幾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內定到全縣87個單位(系統),其中縣委、政府各組成部門(系統)的233戶,副科以上者占到103戶”。

  也是2010年,有記者獲得材料,曝光“山東日照黃金地段建3500套官宅專供市直機關公務員”,另有別墅“專供市領導”,均低於市場價30%甚至50%以上。這個項目打的名義就是“專供公務員住宅項目”,是明目張膽的“特權房”。

  2011年,浙江蒼南被曝光“850套保障房房源近9成分給了公職人員”,當地官員則稱之為縣情決定,“分房有先後。分配給公職人員屬於風險可控範圍,分配給老百姓,因群體太大,比較難控制。”

  而在首都北京,則存在著大批機關部門的自建房,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銷售給幹部和公務員——在市中心地帶,某些自建房的平均價格甚至僅為周邊小區的八分之一。

  以上這些,還只是官員各種“隱性福利分房”報道中的很小一部分,已涵蓋了官員侵蝕經適房、保障房、安置房、建特權房等種種現象。未見報道的只會更多,而即便報道了也往往得不到處理。

  原因二:“權力變現能力”強,而房子既“保值”,又“避險”

  官員獲得“隱性福利分房”,有一套內在允許的官場邏輯,可以視之為灰色收入,還稱不上是通常意義的“貪污腐敗”。那些擁有幾十套房子的腐敗分子,為何熱衷於買房呢?

  有著正當來源的高收入人士,包括商人、企業高管等等,其財產組成往往現金不占大頭,還有股票、期權、債券等等,通常需要長期持有。而對於腐敗官員來說,其高收入來自於他的權力所轉化為的現金。現金長期持有則會貶值,而且不太安全。所以,腐敗官員往往把貪污受賄所得拿來投資房子——既保值,又相對能夠避免被查的危險。

  原因三:買多套房不征重稅,空置也無所謂

  官員喜歡買房的還一大原因,與社會其他熱衷於投資房產的人士一樣,即政策對擁有多套房還不需要徵稅,即便開征也還不是征重稅。另外,我國也因“各種原因”還不存在房屋“空置稅”,買幾十套房閑置不拿來出租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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