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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經濟區與兩岸經濟共同體發展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11-03-06 01:11:00  


 
  (二)打破常規的兩岸經濟整合機制建構路徑與創新

  海峽兩岸經濟共同體建設的路徑為何?可以參照歐共體與東盟經濟共同體等經濟共同體建設的經驗,結合兩岸經濟合作與政治發展的現實,走一條具有兩岸特色的兩岸經濟共同體建設的道路。

  1.兩岸學術界對兩岸經濟共同體建設路徑的探討

  海峽兩岸學者對兩岸經濟整合或一體化問題多有探討(見第二節),但主要集中在討論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與經濟整合模式上,同時也就建設路徑問題進行了討論。由於學者提出的兩岸經濟整合模式不同,所走的路徑也不一樣。

  許多學者提出兩岸經濟整合從局部到整體的發展路徑,即將兩岸經濟一體化與整個中國經濟一體化相聯繫,即由兩岸經濟一體化發展到包括大陸、台、港、澳在內的中國經濟一體化或中華經濟一體化,或者將內地與港澳的CEPA模式作為兩岸四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重要範例(注3)。海峽兩岸學者尤其是以福建涉台學者多傾向從局部到整體的發展路徑。其中一個重要發展路徑是,由金廈經濟特區、環海峽城市圈到兩岸共同市場(注4)或以兩岸次區域自由貿易區導向全面性兩岸經濟一體化等。其中,唐永紅提出的岸經濟一體化發展路徑幾乎完全採用巴拉薩的區域經濟整合階段,包括探索試驗階段、兩岸自由貿易區階段、兩岸關稅同盟階段、兩岸共同市場階段、兩岸經濟與貨幣聯盟階段到“完全的兩岸經濟一體化”階段(注5)。

  儘管兩岸學術界對兩岸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路徑有不少探討,但對兩岸經濟共同體的建設路徑討論與研究較少。近年來,這一問題的討論開始有所增多。致力於推動海峽兩岸實現“政治統合”的台灣大學教授張亞中發表了“ECFA、兩岸經濟共同體與大中華經濟圈競爭力”的文章,提出了“兩岸經濟共同體”的概念,但文章重點是討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最後從歐共體的誕生與發展過程的經驗指出,英國、丹麥、荷蘭、比利時與盧森堡等從擔憂、拒絕與歐洲大國的經濟整合到參加的過程經驗得出,可供台灣參考,提出“為了兩岸更長遠的利益,兩岸應推動經濟的統合,讓兩岸經貿在共同體的機制下運作才符合兩岸的經濟與政治利益”,“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的ECFA是必要的第一步,兩岸共同創造一個具有共同體性質的兩岸共同市場,才應該是兩岸努力的目標。”(注6)其發展路徑基本上是ECFA到兩岸共同市場。大陸學者倪永傑也提出建立兩岸共同體的建議(注7)。作者接受了汪道涵的兩岸“共同締造論”與張亞中的“統合論”思想,提出“培植兩岸共同利益,加快兩岸一體化進程,建設兩岸共同體,最後邁向兩岸統合的最高境界”。倪永傑提出兩岸共同體建設路徑則是“一是加強兩岸經濟資源與產業的整合,加快兩岸經濟一體化進程,構建兩岸經濟共同體”,“在兩岸直航基本實現之後,需要實現兩岸雙向經濟聯動互補,構建兩岸共同市場、兩岸經濟共同體,實現兩岸資源的整合,實現兩岸自然經濟因素的自由流動”。“二是加強兩岸社會的交融與整合,構建兩岸社會共同體”。可以說作者提出了兩岸經濟共同體、兩岸共同體、兩岸社會共同體與兩岸經濟一體化等諸多概念,但尚未有明確統一的概念與定義,其基本路徑是經濟資源與產業整合到經濟共同體。

  台灣前官員蕭萬長提出了明確的兩岸共同市場發展路徑(注8)。第一步是兩岸貿易往來正常化,其中最重要的是解決“三通”問題,台灣方面取消貨物轉口的限制,允許貨物直接自由的進關,接著實現人、貨海空直航。馬英九上台執政後,這一步已基本實現。第二步是關稅減讓。第三步簽訂類似自由貿易區協定,作為經濟制度調和標準化的基礎,並提出採用“更緊密的經濟運作架構CEOF(Closer Economic Operational Framework)。可以說,蕭氏的兩岸經濟整合路徑是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關稅減讓-自由貿易協定-兩岸共同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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