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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撤銷馬英九條款利於運作延續性

http://www.CRNTT.com   2010-12-03 08:23:42  


 
  由於“陸委會”有特任副主委之設,故在二零零零年政黨輪替時,客觀上為這個不同於其業務多是單純的行政管理的其他部會,而是直接觸及執政黨“統獨”政治立場的“陸委會”的平穩過渡,提供了較佳的條件。因為當時的特任副主委林中斌,雖然是外省人(籍貫廣省中山,雲南昆明出生),但因其父林文奎將軍(空軍總部情報署長)長期追隨孫立人將軍,其在台灣大學中文系任教授的母親也被捲入雷震《自由中國》案,備受歧視,因而並無加入國民黨。而民進黨剛上台時,缺乏公共行政人才,而且由於陳水扁是“少數總統”,也需穩定公共行政系統的人心,故仍留任林中斌,並因其對大陸事務工作的熟悉,而被蔡英文視為“鎮會之寶”。

  鑑於“陸委會”主委長期以來已不是由職位更高的官員兼任,且主委已是專任,故無須再設特任副主委。因此,撤銷“馬英九條款”亦即撤銷特任副主委,也是時候了。不過,現在又增設了一個常務副主委,雖然是按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規定而設,但也在客觀上,為未來倘再次發生政黨輪替,避免因為撤銷了特任副主委而會造成“斷層”的情況。或許,這也是為因應未來台灣地區可能會出現政黨輪替正常化而設。

  現行《行政院大陸委員組織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雖然在實務中,多是委任與大陸事務相關的各部會的首長,如“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及“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中央銀行”、“新聞局”、“衛生署”、“海巡署”、“經建會”、“國科會”、“農委會”、“勞委會”、“體委會”、“金管會”、“國家安全局”等機關的正副首長出任,但並未明確是哪些部會,且“聘兼”的表述不一定是政府官員,也可是學者專家或其他社會人士。而現在的《陸委會組織法》第五條,據說將明確訂明是由哪些部會的首長兼任。

  這除了是經過這一波機構改革後,“行政院”的各部會都已固定了下來的原因之外,也有可能是由內閣閣員來共治大陸工作業務的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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