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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年:中國需要公平與正義的公民社會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12 08:48:19 |
公民社會與傳統社會的區別 文章稱,公民社會以個人為基礎,傳統社會則建立在權威之上。 傳統社會中沒有個人的地位,個人必須服從各式各樣的權威。個人服從軍事和暴力的權威,這就是奴隸社會;個人服從政治的權威,例如中國古代的皇權,這是集權專制社會;或者,個人服從精神的權威,例如黑暗的歐洲中世紀,即政教合一的專制社會。 在傳統社會中,秩序本身變成了目的,而不是實現終極目標的手段,傳統社會的制度設計都是為了維護權威。公民社會則不同,它的終極目標是為每個人創造自我發展的同等條件和同等機會,公民社會的制度設計完全服務於這個目標。 公民社會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如果從十五世紀的文藝復興算起,經歷了五百多年,西歐才進入了公民社會。文藝復興並沒有否定宗教的權威,但大大提高了人的地位。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摧毀了教皇的權威,十七世紀開始的啟蒙運動最終將人從權威的束縛下解放出來。公民社會不承認權威,在這個社會中,至高無上的是個人的權利。 有文字記載的中國歷史是以權威為核心的傳統社會,直到今天,也還不能說公民社會業已形成,我們仍處於從傳統社會到公民社會的過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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