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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年年有 高溫立法年年無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19:51 |
40.6℃——前天,北京氣溫逼近有氣象記錄以來的極值。昨天,北京決定戶外勞動者高溫津貼翻倍,由原先每月不低於60元上調為不低於120元。翻倍力度似乎足夠大,但對比已實施經年的多個省市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北京標準”仍明顯偏低。這也怪不得北京,高溫津貼發放迄今仍系“地方糧票”,整個國家並無統一的規制約束。 不只是北京,從東到西、由南及北,至少有半個中國正在經受“熱災”的炙烤。以農民工為主的無數戶外勞動者仍在烈日下揮汗勞作。他們中的許多人,迄今仍不知還有“高溫津貼”一說,更不敢奢望享有已在部分國家實施的特定的“高溫休假”權利。 2006年7月4日發生的福建紡織女工劉運芳在紡紗車間被“高溫殺害”的新聞,令社會輿論開始關注中國工人高溫休息權利及高溫津貼權利的落實難題。在此之後,不少省市開始急促推出各自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紅頭文件)。此慘劇前推11年,紐約大學社會學家肯林堡早已提出過一個樸素的研究結論:“熱浪是一種特殊災難,因為主要針對窮人。”受肯林堡研究結論影響,芝加哥在全球率先構建了一整套城市熱災應急管理體系。 時至今日,“震災、水災、旱災、水災、沙災”等災害用詞已頻頻出現在我國救災部門的工作語言中,但“熱災”卻依然缺席。相反,“冒酷暑、戰高溫”等詞匯卻仍然經常出現於領導的報告和媒體的報道中。 發放高溫津貼,理論上講只要是勞動者,似乎應該人人有份。但實際執行中,此項特殊福利只有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和壟斷國企可以全員享有。其他的則要看企業或雇主的良心好壞及有否支付能力。一方面,最該優先享有高溫津貼的處於戶外勞作狀態的普通勞動者多半被排斥在此項特殊福利之外,因“戰高溫”而猝死的悲劇年年上演;另一方面,在舒適的空調環境下,另一部分勞動者享有高溫津貼心安理得,而且有的還擁有“超標準享有”的特權。 “高溫不公”理該歸入社會不公的範疇之內。“不公”之形成,行政規章陳舊落伍和相關法制建設長期空缺乃首因。 說出來令國家蒙羞、政府汗顔,誓言執政“以人為本”已經多少年,可國內高溫勞動保護可供參照的政府規章,依然沿用1960年由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仔細翻閱正好滿“50周歲”的“暫行辦法”全部條文——依今天的判讀標準,說是“辦法”其實是滿紙的“政治口號”。何況,該“暫行辦法”從頭到尾沒有發放高溫津貼一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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