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角色日漸孤立 倒逼制度變革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02 10:52:37 |
在11月30日舉行的羊城論壇上,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孫金龍表示,廣州每年有200餘名城管被打傷,但在暴力抗法中受傷的商販只有兩三人。對此,廣東省城市管理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鄭奮明表示,流動商販是弱勢群體,往往易引起市民的同情,但一些城管在執法過程中遭受的暴力則往往被社會和市民忽視。他認為,市民對城市管理要有更加理性的認識,而不能僅有“廉價的同情心”。(南方日報12月1日) 拿城管被打與小販挨打次數比較,並不能佐證城管強勢乃至暴力執法的正義性和合理性。法治社會中,執法理應有助於化解或避免更大暴力,而不是製造針尖對麥芒,以暴制暴,激化矛盾。值得注意的是,在城管與小販的矛盾糾葛面前,城管日漸孤立化,即便是“廉價的同情心”,也很難贏得公眾的施舍。 從各地各取所需的城管制度設計來看,角色功能無一例外與小販天然對立。講究點執法方式的或能和顔悅色,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公眾輿論壓力下,廣州城管局長李廷貴才提出城管要學會“跑”的新執法理念。當然,真正面對和顔悅色,視生存為第一要素的小販往往只是形式上支持,不可能真就放棄營生機會。更多時候,無論是動輒擲金不菲的城管豪裝,還是城管警察化,以賦予更大的強制權力,綜其根本,還是冀圖努力塑造城管令小販心生畏懼的威權形象。 實際上,在公眾“廉價同情心”的背後,很多人並不願將自己置於一個被小販喧囂臟亂包圍的生活圈中,之所以對小販抱以同情,皆因對弱勢群體的本能關注。 當然不應鼓勵小販與城管刀拳相見,但如果小販沒有合適的環境,而城市管理目標要求愈來愈高,那麼小販的營生必然與城管管理目標形成嚴重的矛盾對立。小販的國內特色,實際上承載著太多的社會意義。至少就眼下來看,小販大軍中以進城農民工和城市低收入群體為主。小販的生存狀態到底是怎樣一副真相,許多時候,我們只能做出常識性描繪,真實情況鮮有人深入調查,設身處地地體察關懷。 記得廣州城管支隊原支隊長許決華曾認為,“廣州如果不設防,傻瓜都會來廣州。”這代表了城管執法思維主流,實際則是一種自私狹隘的奇謬邏輯。生存的流動性折射現實社會里的各種差距,假如足不離“鄉”便可以輕易實現衣食住用樣樣富足,還有多少人願意離開妻兒,遠赴他鄉,過著這樣一種時時得提防城管的心驚膽戰的日子呢?富裕無可厚非,但富裕後怎能因一己私利,將那些窮盡努力向社會上層攀爬的底層人物,強行驅趕於生活圈子之外呢? 當城管角色與低收入群體的生存越發形成尖銳對立,恰恰反證這一角色功能出現嚴重錯位,有必要從更深的制度層面,重新勾勒設計。厘清這個問題其實也不難,關鍵在於我們到底需要城管強力營造出的表面城市光鮮,還是創造能夠令更多人富足的社會環境。一個社會也許難以做到無法完全消除貧富差距,但可以努力為弱勢群體創造更大的生存空間,這理應成為城管角色定位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