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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教授:逮捕孟晚舟形同向中國商界宣戰

http://www.CRNTT.com   2018-12-13 00:02:07  


 

  薩克斯指出,美國很少以涉嫌公司犯罪的罪名逮捕美國或外國高級商務人士。公司經理通常因涉嫌個人犯罪(如貪污、賄賂或暴力)而被捕,而不是因公司涉嫌瀆職而被捕。雖然公司經理應該為其公司的瀆職行為負責,直至刑事指控,但拿一位中國商界領袖,而非那些難辭其咎的美國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開刀,對中國政府、商界和公眾是一種令人震驚的挑釁。

  孟晚舟被控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薩克斯指出,美國和非美國的許多公司都曾違反美國對伊朗和其他國家的制裁。例如,2011年摩根大通因違反美國對古巴、伊朗和蘇丹的制裁,支付了8,830萬美元罰款,然而摩根大通的首席執行官傑米·戴蒙(Jamie Dimon)並沒有被抓。他列舉了一連串2010年以來因違反美國對外制裁法案而受罰的金融企業,包括美國銀行、貝寶、富國銀行等,它們的高管都沒有因此被捕。他說,由此看來孟的被捕是一次令人震驚的實踐突破。他指出,可以讓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負起責任,但首先要從美國國內著手,以避免偽善、偽裝成高尚原則的利己主義,以及引發新的全球衝突的風險。

  薩克斯指出,相當清楚的是,美國對孟的行動實際上是特朗普政府更廣泛的削弱中國經濟企圖的一部分,其手段包括徵收關稅,對中國高科技產品出口關閉西方市場,以及阻止中國收購美國和歐洲科技公司。他寫道:“人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是對中國經濟戰爭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場不計後果的戰爭。”在特朗普政府放緩或阻止中國進入幾個高科技行業的努力中,華為是一個主要目標。美國在這場經濟戰爭中的動機部分是出於商業目的--保護和支持落後的美國企業,部分是出於地緣政治目的,這當然與維護國際法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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