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煌語中評:港人將因人大釋法受益良多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7:45 |
丁煌表示,人大釋法的法律依據來源於《基本法》第158條,該條例中明確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擁有解釋權。而在中國憲法的第67條也清楚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解釋法律的職權。 “因此,人大釋法是法律賦予人大的憲制責任,人大有權對本次宣誓風波進行釋法。”丁煌說,此次人大釋法豐富了香港本地的法律,以書面的形式清晰地把基本法104條的法律原意進行表述。 “本次人大釋法可用“入木三分”來形容。”丁煌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沒有用廣泛、空洞的文字去解釋基本法第104條,而是從細微處入手,非常徹底和清晰地解釋了立法原意,可謂是把法律原意盡表無遺。 根據人大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若宣誓人拒絕宣誓,或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律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無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那麼此次人大釋法是否會影響此前兩次宣誓才通過的另外幾名議員?律政司是否有繼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褫奪劉小麗和姚鬆炎議員資格的可能性?對此,丁煌表示,這需要等香港高等法院去解釋人大的釋法,等高等法院定奪。而就他所知,目前已有香港市民入稟法院,要求對劉小麗和姚鬆炎議員資格進行司法覆核。 “一國兩制在香港已成功地實施了近二十年,我相信,香港及每一位香港人會因為這次的人大釋法而受益良多。風雨過後必見艷陽天!”丁煌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