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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張登及:北京對台政策的台灣視角

http://www.CRNTT.com   2014-12-27 00:46:13  


 
  冷戰結束後的1992年,中共“十四大”政治報告揚棄了“黨對黨”的“互為主觀”,主張“在一個中國前提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1995年“江八點”也沒有了“黨對黨”,而提“‘我們’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且簽訂保護台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議”與“‘雙方’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文中的台方回到了“告台灣同胞書”的“台灣當局”。

  象徵胡錦濤全面掌握對台工作的2005年“胡四點”繼續“台灣當局”的用法,稱“只要台灣當局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對話和談判即可恢復,而且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不僅可以談我們已經提出的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建立軍事互信、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身份相適應的活動空間、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框架’等議題,也可以談在實現和平統一過程中需要解決的所有問題。”這篇2005年“胡四點”最重要處,在於提到“兩岸一中”“不僅是我們的立場,也見之於‘台灣現有的規定和文件’。”筆者認為,此言雖仍用“台灣當局”陳述兩岸的“互為主觀”關係,但等於間接、局部肯定了1947年“憲法”的正當性,才可能希望以此約束當時台北的執政黨,不可用公投等手段,以“修憲”之名行“制憲”之實,變更國土或修改“中華民國”國號,破壞大陸設想的“互為主觀”。

  也因此,2008年台灣再次政黨輪替後,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在“胡六點”中將兩岸法理狀態正式定位為“主權未分裂、國家未統一”。“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二、換位看台灣對大陸“主體性”的變遷

  冷戰早期台北大陸政策是“軍事反攻”,對岸身份自是“匪偽政權”。冷戰後期則主張“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雙方是“復興基地”vs.“中共政權”。即便是後來解嚴與終止動員戡亂體制,台北法理上堅持一中即是“中華民國”、主權依憲屬我,沒有改變。不過1991年2月憲外機關“國統會”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提及大陸時說“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海峽兩岸”應在對等前提下“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並用“大陸地區”稱呼對岸,已有拋棄“敵視中共政權”的超脫趨勢,於是“立法院”於次年7月16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在1947年“憲法”架構下,進入了漫長的“一國兩區”時代。但台北不承認1949年建立的對岸政權的合法性這點,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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