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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體檢報告”解讀

http://www.CRNTT.com   2013-10-23 11:41:32  


 
  “三不固定”與競爭性巡視

  按照巡視工作流程,中央巡視組向被巡視地區通報反饋巡視情況是巡視工作接近尾聲的標誌。在這個通常由副省部級幹部為主參加的反饋會現場上,巡視組組長既會對被巡視地區的整個領導班子做一個大致評價,又會對班子的個別成員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點評。對於存在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以及需要專門提醒的那些領導幹部,巡視組組長通常採取“不直接點名”、但用詞針對性很強的方式予以提醒,以達到“教育個別人、挽救大多數”的威懾、警戒意義。

  由於能夠出席巡視情況通報會的人員相對較少,通報會結束後,中央巡視組還會通過當地黨媒發布一份簡要的新聞稿,這也相當於給其他沒有參會的領導幹部以及其他社會群眾一個“交代”,向他們通報巡視出了哪些問題。也就是說,公眾在當地黨報上看到的巡視組的“成果”,其實是內容更為模糊、高度概括、且經過了縮減的“巡視情況通報”。

  即便如此,公眾也能感覺到,與前幾輪相比,這一輪的“巡視成果”更為可觀、且對問題披露得更多。在制度反腐專家、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看來,本輪巡視效果之所以非常好,與新一輪中央巡視組工作的創新與突破有著極大的關係,最突出的創新是中央巡視組的“三個不固定”。

  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處長彭陽春2013年7月23日作客人民網時透露,中央巡視組實行“三個不固定”。一是巡視組組長不固定。現在中央已經建立了中央巡視組組長庫,人選中既有剛離開領導工作崗位的同志,也有現職領導幹部,都是省部級正職,每一輪巡視之前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從組長庫中確定10名巡視組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並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二是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這次要巡視的對象可能是地方,下次就有可能是事業單位或者企業,靈活機動。三是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也不固定,通稱為中央第一至第十巡視組,不再有過去的地方巡視組、企業巡視組、金融巡視組之分。

  李永忠說,“三個不固定”有很多好處,比如,巡視組成員與被巡視對象很難結成利益同盟,此外,各個巡視組之間也構成了競爭的態勢。“巡視組特別是組長就會擔心,如果我這次找不出來問題,下輪巡視時,其他巡視組找出了問題,那我就有了責任,我的巡視組長也幹不了了。”

  實際上,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透露,新一輪巡視,中央對巡視組特別強調了“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了問題但沒有如實反映就是瀆職”,“對於應當發現的重大問題沒有發現的要總結教訓,發現了但是沒有客觀如實匯報的要追究責任”。如果在巡視中“沒有發現”某個問題,後來通過其他途徑被查處了,“巡視組是有責任的”。這種“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的新要求,也強化了巡視組成員的責任感和壓力。

  據了解,各個省份的省委巡視組也效仿中央,建立了省委巡視組組長庫,且強化了巡視組“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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