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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辨析:悖論康有為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3 09:43:43 |
先進的保皇派? 1899年7月20日,變法失敗流亡中的康有為在加拿大正式成立保皇會。從此,力主君主立憲,與革命為敵,甚至不惜在民國後加入滿清複辟鬧劇,成為康有為被後世詬病之處。 庚子事變之後,國人對清政府更加失望,開始傾向革命。康門子弟有不少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也覺得只有用激烈的手段推倒這個政府,才能實現救國和改革社會的目的。梁啟超更是激奮,高唱革命排滿之論。南北美洲保皇會中有些成員寫信給康有為,要求“以鐵血行之,效華盛頓革命自立,或可保國保民”。康有為聽到這些言論,大不以為然。為了防止革命傾向的增長,穩住保皇隊伍的陣腳,他寫了兩封很長的信專門討論革命自立問題,一封是《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一封是《答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兩書列舉了諸多反對革命自立的理由,說資產階級革命,只有法國一國,這是歐洲特別之情,而革命後且有大亂發生,後果並不美妙。革命非一國之吉祥善事,法國革命,“大亂八十年,流血數百萬”;中國古代的農民革命,亦無不“流血成河,死人如麻”。又說凡事合則大,分則小,合則強,分則弱。印度各省自立,不數十年而全滅,這是前車之鑒。總之,革命自立是“求速滅亡”,靠光緒“用專制之權變法,乃今最適時之靈藥”。他告誡保皇會成員,“無誤於異論,無鼓動於浮言,無惑亂於小變”,責備梁啟超是“倡謬說以毒天下”,並宣稱自己“以死守此義”。 1906年,清政府為阻擋革命潮流,下詔宣布預備立憲。康有為以為實現君主立憲的時機到了,喜出望外,起而響應。1907年2月,他把沉寂已久的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提出“尊崇皇室,擴張民權”的綱領,一心等待光緒複辟之日的到來。不料到了1908年,光緒和慈禧在兩天之內相繼死去,康有為幻想破滅,十分哀傷,除夕之夜寫了《祭先帝後望海獨立思舊感懷》一詩,並上書攝政王,請殺袁世凱以報先帝之仇。康有為無皇可保了,但他仍不談革命。1909年,清政府又一次宣布“決心預備立憲”,並頒行《資政院章程》,康有為又把君主立憲的希望,寄托在新皇帝溥儀身上,希望能回國內再幹一番大事。他向攝政王載灃上書,毛遂自薦,表示願“更效馳驅,共建大業”。但載灃並不理睬。康有為眼見國內張謇等立憲派又是成立各省咨議局,又是發動萬人請願活動,一時鬧鬧嚷嚷,興高采烈,心中不禁升起一種被棄的悲哀。他在《惜誦》一詩中寫道:“天馬欲騰去,名姝未贖歸。故園萬花放,可惜老魚磯!”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迅疾土崩瓦解。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採用民主共和政體。很多立憲派人士都順應潮流,改變宗旨,拋棄清室,贊成共和了。康有為卻激烈反對,他一口氣寫了《救亡論》、《共和政體論》、《中華救國論》等數篇長文,說中國已行帝制數千年,不可驟變,現在只可行君主立憲,不可行民主共和,他指出,近代以來,歐美一些國家確實建立起了不同形式的共和政體,但“自美、法外,妄立共和政體者,未有不大亂無已者也”。有鑒於此,歐美少國家,“必不共和,必立君主,甚至於無君,猶且薰丹穴而求之,迎異族外國人而宗之為君。”康有為認為,國外的經驗證明,共和政體不宜採用,君主立憲政體最為適宜,但考慮到當時國內的形勢,中國則應吸取兩種體制的優點,創造一種新體制,即“虛君共和”。虛君共和與民主共和兩種體制相比較,“其民權同,其國會內閣同,其總理大臣事權與總統同”;其惟一不同,是虛君共和政體在總理大臣之上有一無權無為“土木偶”神式的虛君,它的好處則能免去共和政體下為爭總統而不斷發生的政爭與動亂,而且由於人民信奉,群臣敬畏,更有利於國家的安定。康有為認為,雖然虛君無事無權,不須有才能,但虛君又是“神”,固須有極高的資格地位,國內無一人可比,“然後有定分而不爭焉”。據此條件,環顧宇內,只有清朝宣統皇帝和孔子後裔衍聖公能榮任此位。很明顯,康有為雖然煞費苦心,自認創造了一種新政體,但從其內容不難看出,虛君共和不過仍是英、日式的君主立憲政體的別稱而已。 以戊戌年為界,康有為的一生分為兩段,前期維新進步,後期保皇守舊反動——這曾是大陸史學界長期的主流觀點,至今似也居廟堂之高。不過,這個“主流觀點”受到了越來越多的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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