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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出路在構建約束、保障機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28 08:19:23 |
經濟參考報發表中國宏觀經濟信息網研究部金愛偉文章稱,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於2004年啟動,由發改委具體負責。據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問題,包括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資正常增長和最低工資標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以及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等。 貧富分化十分嚴重 文章介紹,中國已成全球貧富兩極分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數據表明,中國社會貧富差距由改革開放初期的4 .5:1擴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 .52:1,擴大到2011年的3.13:1。全國收入最高的10%群體和收入最低的10%群體的收入差距,已經從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國居民基尼系數在1990年就已經達到0.445,接近國際上公認的0.45警戒線,農村居民基尼系數2011年達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線。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緩。 既得利益群體阻撓改革進程 文章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難產,最大原因在於它牽涉到了各種利益的博弈。而在這些利益群體中,收入分配改革利劍所指的以貪腐官員為代表的權貴利益群體、以壟斷企業為代表的壟斷利益群體和以房地產業、資源行業為代表的地產和資源利益群體這三大公認既得利益群體擁有著巨大的政治活動能量和社會影響力,他們阻撓改革的推進,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最終造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空有樓梯響,不見人下樓”。權貴利益群體利用規則制定權、資源分配權、監督管理權等權利大肆尋租,獲取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壟斷利益群體通過行政壟斷獲得超額壟斷利潤,進而將超額利潤部門化、個人化;地產和資源利益群體通過與權貴利益群體合謀非法攫取社會財富,成為現有制度下的食利群體。收入分配改革繞不開對既得利益群體的利益切割。 分配不公危及國家發展 文章指出,統計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人均G D P已達到5432美元,處於900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階段的中端。這表明中國已經到了必須直面和解決分配不公問題,切實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階段。經驗證明,在這一水平上,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收入分配公平問題,民生福利和財富增長的不協調問題,經濟發展成果不能為大多數人享有問題,社會問題將激化,國家極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事實上,收入分配改革已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整體改革的一個關鍵環節,直接關係到中國能否擺脫“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層平飛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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