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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吳會或是兩岸關係發展史上又一拐點?

http://www.CRNTT.com   2012-03-29 08:09:55  


 
  實際上,經過二十年來的風風雨雨,尤其是在“二零一二”大選期間經歷了一場是否認同“九二共識”的上升過程,“九二共識”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經深入人心。既然有此基礎,更進一步就是順勢而為。因此,能否在此基礎上,趁著台灣方面重提“兩岸同屬一中”,構成比“九二共識”更進一步的新共識亦即“一二共識”,就將會對鞏固成果,開創新局具有關鍵的作用。

  但在策略上可以更加靈活,並可採“兩條腿走路”方針。對民進黨,王毅去年已在美國透露,“九二共識”的內涵也可以討論;而對國民黨,則是楊毅昨日所說的在一個中國前提下,甚麼都可以討論,如果條件成熟,不排除可以討論台灣的政治地位問題。

  實際上,早在“胡連會”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之前,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的第七條就規定,台灣海峽兩岸可以就“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及“台灣地區在國際上與其地位相適應的活動空間”進行談判。楊毅昨日所說的在“一中”框架之下,什麼都可以討論,似乎也應包括這些議題。國民黨不是熱衷於“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嗎?或許可以此作切入點,只要不是搞成“兩個德國”或“兩個韓國”即可。

  本來,宋楚瑜的“一中屋頂論”,亦即在一個中國的“屋頂”之下,有兩個房間,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是“中華民國”;而汪道涵也曾有過“新的中國”之說,與“一中屋頂論”有所相似,或能化解雙方的心結。但畢竟這與中國從進入封建社會起就是實行單一制而不是聯邦制的歷史傳統有悖,或許並非是短中期可以討論的議題。

  但是,採取“WTO模式”又如何?即在國際社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主權國家的會員,而“中華民國”或“台澎金馬經濟區”也是國際組織的會員,不過不是主權國會員體,而是地區會員體,但同樣擁有投票權。而在兩岸政治會談上,只要有“一中”,兩岸的相關官員可以直接上桌,而且可以使用其官銜。實際上,現在大陸方面已經放寬,除了新華社等官方文件仍使用“台灣領導人辦公室”之類的稱謂之外,某些報刊已不忌諱使用諸如“行政院長”、“陸委會主委”的官銜。這或許也是在“試水溫”,除了是“總統”不能使用之外,其餘的都“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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