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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輝:辛亥之變的價值觀基礎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01 14:45:17 |
所以,所謂“專制價值觀”不僅意味著你自己主張帝制,而且還意味著你不允許別人有另外的主張,誰敢反對你,你就要幹掉他。但如果是這樣,別人在你的淫威下戰戰兢兢地說同意專制,這能算數嗎?就像奧斯威辛的猶太人,都處在奴隸狀態,能證明猶太人有願當奴隸不願自由的價值觀嗎?反過來,如果你自己贊成帝制,卻允許別人反對,那你事實上已經認同“憲政價值觀”了。換句話說,憲政價值觀甚至不必要求你自己主張憲政,而只要求你承認別人有主張憲政的權利。 顯然,根據上述理由,要說中國人“沒有憲政價值觀的基礎”是很難的。但另一方面,憲政民主這種制度安排是中國人發明的嗎?應該說不是,不僅不是中國人發明的,也不能籠統地說是西方人發明的。比如希臘、羅馬人就沒有發明憲政,儘管他們常被視為西方文明的祖宗。就是英國人,也很難說是他們的哪一代祖宗留下了這個遺產。近年來人們一談英國憲政,就言必稱1215年“大憲章”,在我看來這也太誇張了,倒不是說這“大憲章”很粗陋,而是說近代憲政的一些原則是與大憲章相反的,到底是“大憲章”,還是作為其對立物的“都鐸式王權”(“市民與王權的聯盟”)對近代憲政起著更大的催生作用,值得思考(我們後面還要涉及這個話題)。 但是不管怎樣,憲政在英國也不是天生就有的。然而它一旦有了,不僅英國人要捍衛它和發展它,連其他地方的人們也看著眼熱,以至憲政作為“世界潮流”不斷發展,其生命力遠大於大英帝國的國家霸權。 筆者曾經提到,在辛亥年間,日本“崛起”的勢頭已經比英國更猛,對中國的影響也更大,可是當時中國的立憲派,哪怕其中很多是留學日本出身的,也都呼籲搞“英國式立憲”,而反對搞維護皇權的“日本式立憲”。甚至早在1844年(那時英國霸權倒是如日中天,而美國還是荷角初露,國力不能望英國之項背),一些有機會了解美英情況的中國人,例如徐繼畬,對美國的評價已經比英國更高。因為美國的共和制“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英國與之相比,雖然也是“順從民願”,“國政一公之臣民,其君不以為私”,畢竟還是有世襲國王,仍有家天下的痕跡,不如美國的共和制民主更合乎“天下為公”的境界。 顯然,這些先進的國人眼熱那種英國人發明的“天下為公”制度,而且與“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不一樣,他們不只是為了“富國強兵”的實用功效,更是基於一種政治正義的價值立場。但你卻很難說他們接受了“西方價值觀”。這些人仍然滿口孔孟之道,比之今天那些張口施密特、閉口施特勞斯的“新左(?)派”朋友,他們的價值觀無疑“普世”得多,但也肯定要“中國”得多! 關於這一點,應該提到我的一篇舊作引發的一個細節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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