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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能否繼續成為“中東穩定器”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3 09:49:39 |
2011年5月15日,以色列和黎巴嫩邊境附近的以軍槍殺巴勒斯坦示威群衆并造成近200人死傷。此次事件再一次凸顯中東國際關係的脆弱。 在以色列周邊國家相繼陷入混亂的情況下,內亂是否會逆向傳導到加沙及約旦河西岸,或者處於內亂的國家統治者,是否會把以色列視為轉移國內壓力的目標,從而使中東在國家內部層面的衝突,擴散為中東國際層面的軍事衝突?這也是令歐美等國際社會擔憂的問題。 自第四次中東戰爭以來,埃及一直被認為是扮演了“中東和平穩定器”作用,當今處於政權過渡的埃及能否繼續發揮這一特殊作用呢? 開羅和解協議的意義 埃及在中東和平方面的作用,源自於1979年在美國戴維營簽署的《埃以和約》,《埃以和約》的主要內容是以色列的軍隊和文職人員在3年內分階段撤出埃及西奈半島;兩國建立正常關係。1982年4月25日,以色列全部撤出西奈。這實質是有利於以色列脫離“阿拉伯群狼”圍困之局,而以色列首次在周邊找到了個“友國”埃及。作為回報,以色列歸還了埃及的被占領土。 但《埃以和約》對埃及的不利影響十分沉重,最直接的後果就是打碎了埃及在阿拉伯世界的影響和號召力,隨著巴勒斯坦各方勢力公開分裂,被西方指為恐怖組織的哈馬斯控制加沙之後,埃及迫於和約義務關閉加沙口岸,埃及的作用開始出現邊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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