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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蔡英文都將面臨後院起火危機

http://www.CRNTT.com   2011-05-04 08:03:15  


 
  當然,也並不排除宋楚瑜是要以要參選為姿態製造危機,迫使馬英九“低聲下氣”地向他懇求,在“興票案”二億四千萬元的處置,及與金溥聰的“假民調”官司等問題上,向宋楚瑜“讓利”,並繼續提名曾經披掛藍袍出戰的親民黨人,再次以國民黨提名人的名義參選“立委”。

  但是,宋楚瑜、黃越綏倘只是放言將會宣佈參選“總統”,尚不足以令馬英九、蔡英文產生危機感,還須要有真正的參選動作,亦即進行參選聯署,才能讓馬英九、蔡英文真切地感受到威脅。

  本來,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總統”參選人可分由政黨推薦及選民連署兩種方式提名。其中在政黨推薦方面,只有在最近任何一次省(市)長以上選舉,該政黨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方可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而在去年底的“五都”選舉中,只有國民黨和民進黨推薦市長候選人參選,及所推薦的候選人的得票數之和,均已超過“五都”選舉總有效票的百分之五,故都可以政黨推薦方式提名參選人。而其他政黨如親民黨、新黨、台聯黨,由於沒有他們參選人參加“五都”市長選舉,更遑論“其候選人所得票數之和”,因而這些政黨不能循“政黨推薦”方式參選,而只能是以選民連署方式參選。

  而選民連署方式即是提名“總統”參選人的第二種方式,是為了充分保證廣大選民的參政權利,並兼及直接民意表達,使到不參加任何政黨,或雖有參加政黨但其所在政黨不符“政黨推薦”條件的合資格黨員選民,也有機會參加“總統”選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倘連署人數達到最近一次“立委”選舉選民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可進行候選人登記。以二零零八年一月第七屆“立委”選舉時的選舉總數為一千七百一十七萬九千六百五十六人計算,第十三屆“總統”、“副總統”連署的人數應為二十五萬多人,還要交連署保證金一百萬元。

  正如前述,親民黨雖然是政黨,卻因為在“五都”選舉中並無推薦市長候選人,因而不符合以政黨名義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因此,宋楚瑜若要參選,就必須循選民連署方式進行。黃越綏更是因為沒有一個政黨作為依託,也須以選民連署方式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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