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互不否認” “互不承認”都不對 | |
http://www.CRNTT.com 2011-03-14 10:40:06 |
“互不否認”等於“兩個中國” 馬英九上台以後,台灣當局一再提出兩岸“互不否認”的說法。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互不否認”的三個層次》(聯合早報2009年1月16日),說明兩岸之間有些事務是可以“互不否認”的,但主權問題是無法“互不否認”的。我引用台灣的“外交部長”“府發言人”“陸委會主委”三人的話,說明他們要中國大陸在國際上不否認的是“中華民國”,要中國大陸不否認“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這才是“互不否認”的要害所在。 但是,直至2010年10月10日馬英九在“國慶演說”中還說:“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兩岸在法理上不可能“相互承認”,在事實上要做到“互不否認”。可見他指的仍然是“互不否認對方是主權國家”。 試問,如果兩岸互不否認對方是主權國家,“在國際上不否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不否認“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那豈不是承認了“兩個中國”?這在國際社會是無法接受的。所以說:“互不否認”是不對的。 “互不承認”等於沒有中國 五個月之後,馬英九在3月9日“海基會”20周年慶祝大會上提出“互不承認主權”。這就是說他已經公開承認過去“互不否認主權國家”的說法是錯誤的。現在不能再說“互不否認主權”,應當要說“互不承認主權”,這確實是一個巨大的改變。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