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 |
讓農民享有集體土地合理溢價收益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09 08:29:20 |
新京報發社論表示,集體土地的徵收與補償將如何進行,各界非常關心。陳錫文的表述,可以說,讓公眾更加清晰地看到了問題解決的方向。 陳錫文提到國有土地徵收的四個原則:土地徵收權的運用限定在公共利益的範圍之內;徵收的程序必須公開、透明,讓民眾廣泛參與,與民眾進行充分協商;必須根據市場定價的原則進行補償;強制拆遷必須通過司法程序決定。如果,這四項原則,能夠同樣適用於集體土地的徵收,那麼,我們相信,農民的合法權益將會得到進一步的尊重和公平對待,農民也將享有集體土地的合理溢價收益。 文章分析,考察近年來一系列的農村徵地、拆遷事件的問題,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公平性的缺失。 這種公平性的缺失首先表現為,土地徵收的主體地方政府和被徵收對象農民之間,經常處於不對等的博弈狀態。一些地方政府不尊重農民的權益,以行政命令強行甚至違規、違法徵收農民的土地。如農民上樓本來按照政策是由農民自主決定,但是,到了一些地方,卻走了樣,地方政府強制推動,農民不但沒有決定權、甚至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
【 第1頁 第2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