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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中日應展開“互信機制”溝通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0:53:28 |
釣魚島“互信機制”的四大要素 具體說來,中日雙方應通過內部渠道,就以下問題展開私下溝通: 一、日方不能忽視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訴求;中方也不能對目前日方實際控制釣魚島的事實視而不見。 二、從中日關係大局出發,日方必須在釣魚島主權存在爭議的客觀背景下,對釣魚島周邊的警戒採取一種中日雙方均能認可並達成默契的新形態。 三、中日就雙方在釣魚島周邊的互動方式達成一些雙方認可並達成默契的遊戲規則,並嚴格監管雙方人員的有關行動。 四、中日雙方迅速建立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危機處理或管理機制,一旦發生衝突立即透過這一機制尋求解決途徑。 上述四個方面,需要中日雙方在高層首肯下尋求溝通,客觀上需要雙方對各自現有立場都作出某些調整。其中技術上最難的是第二點和第三點,亦即日方須部分改變目前對釣魚島的警戒方式,而中方也部分控制其保釣船只和漁船的走向。其中包括:日方須認識到,中方對目前由日方實際控制的釣魚島宣示主權,是現階段中日關係一個不可繞開的環節,日方從中日關係大局出發,必須在釣魚島最前沿容忍中方的主權宣示行為,不然形勢必然向著更為惡化的方向發展;而中方則也須看到,釣魚島問題的解決需要長時間的過程,目前釣魚島確實由日方實際掌控,因此中方的主權宣示行動應以不在最前沿發生激烈衝突為原則。 中日之間能否達成上述共識,取決於雙方能否站在中日關係的戰略高度,並對各自國民的情緒實施管理。必須承認,在這方面即便撇開日方有意將釣魚島作為與中國博弈的戰略籌碼,日方對其國民情緒的管理難度要高於中方。因此,決定釣魚島問題是否升級的球,現在是在日方這一邊;而日方能否做到這一點,最終取決於日方對包括釣魚島問題在內的中日關係是否具有足夠誠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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