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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被遗棄”的黄河滩民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7 10:08:32 |
黄河滩区,补偿政策的荒漠 在自身的自然条件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滩区的发展无疑需要依靠政策助力。 但是,当被问到黄河滩区是否享受国家、地方政府专门的政策优惠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宣传处李先生只提到了一项,那就是免交公粮。 一位滩民告诉记者,公粮是农业税的俗称,三十多年前,国家对滩区免除了农业税。不过从2006年1月起,国家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免收农业税的政策覆盖全国,对滩区而言这也就失去了优惠的意义。 政策对于滩民的帮助究竟有多少?滩民常回答,“感觉没有多少帮助”。程传广抱怨说:“真正有实际作用的是有一年政府帮花二庄村平整了一下滩区土地。”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也确实为滩民办了不少实事,例如建设紧急撤离通道、避水台等等。至於长期性的专门针对滩区的补偿,花二庄村村支书明确表示没有。 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多方查询,也未找到这类补偿政策的存在。 河南农科院的张辉等人在论文中称:2004年国家出台了对种粮农民按耕地面积直接补贴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是按原来计税的耕地计算的,所以黄河滩区耕地被排除在外,滩区群众享受不到这种补贴。 在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中,黄河流域內被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的地区共五处,但没有黄河滩区。在2010年水利部公布的《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中,仍然没有黄河滩区,而且,黄河流域的蓄滞洪区数量也减少为两处。不能见于名录,滩区也就无法据此《办法》享受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 记者曾试图联系上述名录的制定方水利部政策研究司,但未果。芮孝芳教授对滩区的“落榜”给出了一种猜测性的解释。他表示,尽管黄河滩区发挥了蓄洪滞洪的作用,但严格来讲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蓄滞洪区。《办法》中蓄滞洪区指的是本来不起蓄洪滞洪作用,而被国家有计划地用来在某些情况下引入洪水的区域,是人为规划的结果。而黄河滩区天然地就是行洪河道,因此未被列入。 但是,滩区毕竟为防洪做出了牺牲。有学者表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附录规定的法定蓄滞洪区中,有些蓄滞洪区设立后一次也没有启用过。比起国家其他蓄滞洪区,黄河滩区受淹几率大,更应有资格参照《办法》享受补偿政策。更何况,黄河滩区进行蓄滞洪水运用后,往往造成滩区大面积耕地沙化,危害性及经济损失比一般蓄滞洪区都要严重。 类似的呼吁在学术界並非个例。全国政协委员张涛就曾建议落实黄河下游滩区补偿政策。对此,黄河水利委员会宣传处的李先生表示,补偿政策很快就会出台,但他没有给出具体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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