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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案,我們必須保衛法治共識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04 09:24:04 |
高子程律師表示:“如果李莊是想用認罪來換取應有的無罪的自由,將是本案最大的悲哀,將是廣大律師的悲哀,也將是中國法制的悲哀。” 猜想 李莊玩法律為民眾普法 我國刑訴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因此有網友認為,李莊認罪了,但是,並沒有證據證明李莊犯罪。按法律規定,李莊應該被判無罪。這就是李莊的目的。李莊在告訴我們:證據,是判定犯罪與否的唯一依據。不管嫌疑人是李莊,還是被看成黑社會的老大們。判他們有罪絕不能僅僅因為有口供。如果是那樣,刑訊逼供將永遠存在。你認為我有罪,我也認罪,難道,我真的就犯罪了嗎?他正在實現自己的諾言:用自己的自由換取中國法制的進步! 網友的分析似乎符合李莊的風格,但是也有值得探討的地方。因為,李莊普法的代價未免太大。昨天的庭審中,法官駁回辯方申請兩名關鍵證人出庭作證的其中一條理由就是李莊已經承認一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證人無需出庭作證。 猜想 李莊出現精神問題 有人認為,李莊自認為無罪,卻被抓捕羈押。無論是他的委托人龔剛模、還是助手馬曉軍,都棄他而去,甚至指證其有罪。再加上一審被判有罪,李莊很可能精神崩潰。以致在二審法庭上“胡言亂語”。 這種猜想的確有戲謔的成分。畢竟李莊軍人出身,性格剛烈。而且又是做過多年刑事辯護的律師,應該對司法程序有深入的了解。因此,在訴訟期間精神出問題的可能性不大。 猜想 李莊被做思想工作 在記者將種種猜測向高子程律師求解時,高律師表示他無法確定李莊說這些話的真正原因,在他看來,以上種種猜測都有可能。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或許某些單位給李莊做了思想工作。 律師行使獨立辯護權 仍為李莊作無罪辯護 李肖霖律師說,被告人在法庭上認不認罪,對定罪的意義不大。定罪是要靠其他證據認定的。翻供的話不是證言,被告人翻供也不由律師來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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